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 本项目为长春市轨道交通 | | | | | | 1 | 号线、 | 2 | 号线及西延线、 | | | 3 | 号线及东延线、 | | | | | 4 | 号线 |
及南延线、 | | | | 8 | 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 | | | | | | 2025 | 年 | | 1 | 月 | 1 | 日 | - | | |
2026 | 年 | 12 | 月 | 31 | | 日),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保险经纪人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 | | | | | | | | | | | | | | |
有限公司接受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托,开展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号
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gdjtbx202412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
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1504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
南延线、8号线运营期保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
、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
、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在项目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
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投标需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需提供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持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对其授权的总公司须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
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
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
少1项。
注:(1)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险项目(财产一切险或公众责任险
);(2)保险服务业绩指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承保业绩指保险起期在近三年
的业绩,理赔业绩指赔款转账时间在近三年且已结案的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4.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
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到达前1小时请与保
险经纪人电话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99号长春钜城莎玛汇酒店2楼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99号长春钜城莎玛汇酒店2楼会议室
七、其他
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号
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
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保险经纪人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
有限公司接受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开展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
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2.4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0:00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时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在
项目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投标
需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持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对其授权的总公司须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
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
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
少1项。
注:(1)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险项目(财产一切险或公众责任险
);(2)保险服务业绩指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承保业绩指保险起期在近三年
的业绩,理赔业绩指赔款转账时间在近三年且已结案的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
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到达前1小时请与保
险经纪人电话联系;
4.2地点(中汇国际长春服务部):长春市宽城区北环城路与伊通河交汇恒大江
湾(二期)17号楼
4.3投标人携带资料:
(1)投标人的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详见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总公司
法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1项,保单或保险协议主要页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赔付协议和赔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到场,则其代表需持“领取招标
文件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标文件每册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形式交付。
五、其他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1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华庆路999号
联系 人:殷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保险经纪人: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总部):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18层06单元
地址(长春服务部):长春市宽城区北环城路与伊通河交汇恒大江湾(二期)1
7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43123648 电子邮箱:54930936@qq.com
liudapeng123456@dingtalk.com
法人单位授权书
授权人: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分支机构: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机构负责人:
授权事宜: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事宜,
(投标人总公司名称) 特授权 (分支机构名称)
作为本公司唯一投标人,处理相关事宜和在此期间的业务。一旦中标,授权此
(分支机构名称)
代表总公司执行其履约、签约及合同执行的义务,同时总公司承诺对
(分支机构名称) 的全部行为全权负责。
此致!
本授权书不得转授权。
法人单位:(盖总公司公章)
投标人单位:(盖分支机构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授权
(授权代表的单位、部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授权代表,就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及保险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不得转授权。
如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盖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盖分支机构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华庆路999号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02
电子邮件:235922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18层06单元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643123648
电子邮件: 549309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
号线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
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保险经纪人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
有限公司接受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开展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
号线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2.4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0:00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时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
够在项目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
投标需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持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对其授权的总公司须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
人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
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
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
绩至少1项。
注:(1)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险项目(财产一切险或公众责
任险);(2)保险服务业绩指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承保业绩指保险起期在近
三年的业绩,理赔业绩指赔款转账时间在近三年且已结案的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
同。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
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到达前1小时请与保
险经纪人电话联系;
4.2地点(中汇国际长春服务部):长春市宽城区北环城路与伊通河交汇恒
大江湾(二期)17号楼
4.3投标人携带资料:
(1)投标人的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详见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总
公司法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1项,保单或保险协议主
要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赔付协议和赔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到场,则其代表需持“领取
招标文件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标文件每册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形式交付。
五、其他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1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华庆路999号
联系 人:殷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保险经纪人: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总部):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18层06单元
地址(长春服务部):长春市宽城区北环城路与伊通河交汇恒大江湾(二
期)17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43123648 电子邮箱:54930936@qq.com
liudapeng123456@dingtalk.com
法人单位授权书
授权人: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分支机构: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机构负责人:
授权事宜: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事宜,
(投标人总公司名称) 特授权 (分支机构名称)
作为本公司唯一投标人,处理相关事宜和在此期间的业务。一旦中标,授
权此 (分支机构名称)
代表总公司执行其履约、签约及合同执行的义务,同时总公司承诺对
(分支机构名称) 的全部行为全权负责。
此致!
本授权书不得转授权。
法人单位:(盖总公司公章)
投标人单位:(盖分支机构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授权
(授权代表的单位、部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授权代表,就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及保险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不得转授权。
如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盖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盖分支机构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