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商网运营分公司长春站保洁业务外包
(招标编号:JLYS-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商网运营分公司长春站保洁业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26.2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运维分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网运营分公司长春站保洁业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商网运营分公司长春站保洁业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
况良好的承诺书;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
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
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开标三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商网运营分公司长春站保洁业务外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S-2024059;
项目名称:商网运营分公司长春站保洁业务外包;
预算金额:26.2 万元;
最高限价:26.2 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站 8 个步梯(电梯间)面积约 70 平,候车室 18 米层地面面积约 3206 平,
玻璃围挡约 527 平,候车室十米层通往十八米层扶梯 4 部,直梯 1 部,车站北口美食城卫生
巡查早晚各一次含双休日及节假日并做巡查记录,商网职场区域卫生清洁每天一次,进货通
道开启及关闭和卫生清洁早晚各一次含双休日及节假日,总面积约 6733.6 平;
服务地点:长春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甲方任务变动,随时终止合同);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且提供优质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
况良好的承诺书;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
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
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
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方式:通过网上电子邮箱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2.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
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15844055617@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
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
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
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
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
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及时
回复已收到。
4.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运维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春铁大厦 C 座 12 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304389308(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盛世·汽车产业园 C11 行政服务综合楼 C11-201 室
联系人:李雪茹
联系方式:0431-80543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茹
电 话:0431-8054301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运维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春铁大厦 C 座 12 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3043893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盛世·汽车产业园 C11 行政服务综合楼 C11-201 室
联 系 人: 李雪茹
电 话: 0431-8054301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