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锦州某部新库房阁楼货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2024-JKNLSL-W40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某部新库房阁楼货架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锦州某部。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某部新库房阁楼货架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锦州某部新库房阁楼货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某部新库房阁楼货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徽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殷域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殿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烟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m,cCg即.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i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t.gOv,c)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
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诚授权代表人姓名及
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而,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群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丽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
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
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何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710656911©q4.com,※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
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
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改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
号)
七、其他
中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
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某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某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01-5464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53号楼三层308
联系人:王勇
电话:15794031798
电子邮件:15794031798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