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奎屯清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诉讼事务入围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
(招标编号:202411-ZB154-3)
项目所在地风:新维吾尔自治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奎屯清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诉讼事务入围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已
由项目市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奎屯清润水务发展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其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诉讼事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奎屯清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诉讼事务入围采购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奎屯清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诉讼事务入国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胸促进巾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6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服务行业:
3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
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投标人须为涵盖相应服务经
营范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出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人员发求:拥有注册律师不少于
5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致: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
(原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
盖投标人公章: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m,creditchina.go.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m.cC即.O水.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或现场报名。(1)各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奎屯锦业工程管
理服务有限公司邮信(1269748275@qq.c00),资料齐全后锦业公司发送本项目采购文件至报
名单位邮箱:(2)各报名单位携报名资料至奎电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
领取采购文件,(3)获取地点:奎电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查屯市北京西路14号六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口10时30分
递交方式:雀屯市北京西路14号五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奎屯市北京西路14号五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入围家数:2家
3.投标下浮率: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律师服务收费指引》的通知(新律协通括号(2021)8
号)收费标准最低下浮5路(特殊案件双方协商费用)。
4.采购内容:诉讼事务
5.采购要求:按时完成
6.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7.报名费及缴纳方式:网银转账(转账信息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报名金额:人民币300元/包/人(大写:叁佰元整)
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汇入以下账户(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14号六楼,
开户名称: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65009010002776691
税号:91654003MA78KCK9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查屯市北京西路支行
电话:0992-3332177
(缴纳成功后需提供银行回执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8.报名所猫资料:
8.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获取人身份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8.3报名费缴纳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清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地新疆伊黎哈萨克自治州奎电市市区北京西路街道穗丰园小区穗丰侵乌苏街39
幢3号
联系人:郭韩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查屯市北京西路14号6楼
联系人:任鹏海
电话:15509920001
电子邮件:12697482750q0.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