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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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SCOSC-FA-2024112800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内容:年度排污常规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及申报服务 ;2)适
用范围: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 要求进行常规
的月度、季度、年度监测,并负责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执行报
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的供
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相应的服
务能力的供应商;
2)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 1158 号 B2 号楼 6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 1158 号 B2 号楼 613 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FSCOSC-FA-2024112800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内容:年度排污常规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及申报服务
2)适用范围: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 要求进
行常规的月度、季度、年度监测,并负责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
执行报告。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4、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
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
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
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二、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6:0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
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 1158 号 B2 号楼 613 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
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1:0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
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 1158 号 B2 号楼 613 室。
2、递交响应文件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其他事项
/
七、磋商通知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1:00 时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席磋
商会议。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磋商会议。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
最终价格,除《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
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中医医院
地 址:芷江中路 274 号
联 系 人:程子伟
电 话:021-566398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 1158 号 B2 号楼 613 室
联 系 人: 李娟
电 话: 13761525760
电子邮件: 3695912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污许可证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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