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等招标公告
电脑等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现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分局采购电脑设备等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资格的国内企业法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分局采购电脑设备等项目(项目编号:0658-0501SZTC5072)
名称 电脑设备等 一批
二、准入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
3、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4、投标人在佛山地区必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必须具有5人以上可靠的专业维修队伍(维修人员在佛山市购买社保(需提供相关资料))。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在佛山地区内的证明文件,包括相应的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
5、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服务器,安全隔离网闸)的厂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原件),以保证产品质量及技术支持的证明文件。
6、对国家有安全要求的产品,须具有“3C”认证标志及提供相应证明。
7、投标人必须列出最近2年内过往销售业绩中与本项目包号类似的项目,请供应方详细列出业绩中的项目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工程量、年份等。
三、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时间:2005年8月15日至2005年9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A
四、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5年9月5日上午9:30止(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A
五、开标时间: 2005年9月5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A
六、收款单位:佛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5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市分行季华支行
联系人:黎静,李卫军
电 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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