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轮换竞价以购竞销2024第2107场招标公告

12月13日轮换竞价以购竞销2024第2107场招标公告




开江县鑫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2107场)

受开江县鑫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酸值过氧化值杂质水分色泽气味出库能力(吨/天)

开江县鑫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新宁中心库1号油罐海南2022菜籽油2001.60.120.020.13正常1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酸值过氧化值杂质水分色泽气味入库能力(吨/天)固定价 (元/吨)
开江县鑫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新宁中心库1号油罐国内2024菜籽油200≤2.0≤0.25≤0.05≤0.15正常10094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菜籽油 。

2.出库费:卖方支付。

3.出库条件:日出库100吨。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菜籽油为2024年产新菜籽油(卖方需提供2024年产新菜籽油证明),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GB/T1536-2021)及食品安全标准。水分及挥发物≤0.15%,酸价(KOH)≤2.0mg/g,过氧化值≤0.25g/100g,溶剂残留≤20mg/k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铅(限量以Pb计)≤0.1mg/kg,黄曲霉素B1限量≤10ug/kg;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菜籽油入库时,由卖方提供每批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需包括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总砷、铅、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菜籽油入罐完毕后,最终质量及数量认定以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要求验收的结果为准,若质量验收不合格将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若数量验收不足,则由卖方在十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籽油给买方

2.包装要求:散装油 。

3.入库费:买方支付。

4.入库条件:日入库100吨等。

5.其他要求:(1)卖方负责送货到开江县鑫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新宁中心库1号油罐前,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溶剂残留、铅、总砷及其他国家要求的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等项目)及2024年加工生产新油证明,并服从买方安排开展入库工作。该合同数量入库完毕后经第三方质检机构现场综合扦样检验,其检验结果作为最终质量检验结果,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同时卖方必须在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籽油给买方,若卖方在规定期内不能完成合格菜油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近三年内不得有行业有关的行政处罚;(3)可以提供日常油品储存的技术指导。(4)标的货源产地须为同一省份、同一品种、同一批次;(5)卖方随车提供有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6)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合同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出政策文件规定入库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7)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入库车辆须符合《国务院食安办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食用植物油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13号)文件相关要求。具体操作按照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散装食用植物油交付装卸运输要求》执行。

7.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联系人:唐高友,联系电话:152*****711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三)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900100*****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传真)财务QQ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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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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