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动力中心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4套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动力中心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4套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动力中心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4套********0381所需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027-K-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动力中心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4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
1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不防爆 分析小屋4.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2月10日,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本规范要求供货商提供的粉尘仪及CEMS的主机、抽气泵、冷凝器、电磁阀等必须为进口品牌产品,CEMS系统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已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检测仪器质量检验监督中心的适用性检测报告和中环协环保产品认证,要求的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等全部法律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该产品投标。

6.2脱硫FGD入口 CEMS系统基本要求为:SO2以及系统(包括分析仪主机、抽气泵、冷凝器、 电磁阀等)必须为原装进口品牌产品, CEMS系统必须取得环保认证和适应性检测报告且型号一致,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6.3#1、#2烟囱上的 CEMS系统基本要求:SO2、NOX、粉尘仪以及系统(包括分析仪主机、抽气泵、冷凝器、 电磁阀等)必须为原装进口品牌产品, CEMS系统和粉尘仪等设备必须取得环保认证和适应性检测报告且型号一致,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6.4#1、#2烟囱SO2浓度的测量范围:0~50 mg/m3。应满足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标准的测量要求,产品并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低量程认证。

6.5氮氧化物浓度分析仪应具备监测全部氮氧化物浓度的能力,包括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 氮氧化物的检测通过将二氧化氮转换为一氧化氮的方式实现,并应带有氮氧化物转换模块。

6.6#1、#2烟囱NOX浓度的测量范围:0~75 mg/m3。应满足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标准的测量要求,产品并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低量程认证。

6.7凡是与烟气或校准气接触的探头和其它零部件都应由耐腐蚀材料构成,并且必须为原装进口品牌产品。采样探头一般采用以下材料:PFA聚四氟乙烯、C-276、316SS等。探头材料应是高度抗腐蚀耐磨的材料。探头具有自动加热功能以能防止冷凝。冷凝器的材料应为耐酸,耐腐蚀且不易破裂材料。

6.8供货商应提供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清单(必须要有易损、易耗件品的备品备件,否则在质保期内CEMS系统的所有设备以及零配件都有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以及 2 年内备品备件清单不在报价范围内)

6.9供货商为本项目提供的CEMS系统设备型号和版本应有在国内同类装置规模的项目,使用的CEMS系统,连续、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应用经历。报价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报价技术文件中应列出同类CEMS系统通过地方环保部门(上海市)的环保合格验收报告或证书。

6.10"#1、#2烟囱上的烟尘浓度≤5 mg/ m3,测量范围:0~10 mg/m3,量程:0~10 mg/m3。依据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6版最新要求,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限值要控制在10 mg/m3以下,为了保证仪表测量的可靠性和运行的稳定性,特提出相关技术要求。"

6.11超低排放标准中烟尘浓度不大于10mg/m3,所选仪表的测量范围、精密度和准确度、测定下限、响应时间 等指标应满足该浓度测量要求,并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低量程认证。

6.12"本项目选用各种仪表、控制系统应成熟可靠、符合国家、行业各项标准规范,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应均为主流制造商提供的主流规格的产品。为满足超低排放要求SO2和NOx必须使用单独模块测量避免组分之间的互相干扰。 "

6.13"验收方法、程序严格按 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和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执行,确保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验收要符合上海环保局 《上海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指南 (沪环保总 【2013】85号文) 》 , 验收资料需要供货商提供相关资料--现场设备试运行自检报告及零跨、 线性检测报告 (含颗粒物、流速、 各气体成分), 资料格式类型见 《固定污染源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07),供货商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该项工作。"

6.14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

6.1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25日16时至2016年12月04日16:19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同路1285号物资装备中心409会议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1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同路1285号物资装备中心409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2月21日09:00时前与孔祥迪(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志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采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支付”线上支付方式,通过中金平台支付,若确因客观原因需要采取其它方式支付的,应当至少提前三天以邮件形式征得招标机构同意;2、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4、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5、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平台投标反馈及投标函中认真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kongxd@sinopec.com邮箱;7、重点强调: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除纸质标书外,还需以U盘形式提交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投标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PDF格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和封装,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孔祥迪(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话:****-********

电子邮箱:wzkongxd@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周志猛

电话:138*****594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线分析 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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