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和锐现场环境提升母液干化机及浓缩机设备招标公告

海丰和锐现场环境提升母液干化机及浓缩机设备招标公告

海丰和锐现场环境提升项目母液干化机及浓缩机设备招标公告

发表于:2024-12-10 15:48:23


海丰和锐现场环境提升项目母液干化机及浓缩机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丰和锐现场环境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2411 万元,招标人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经过母液感化和浓缩设备的研究和技术迭代,小型化的干化撬装装置技术已经较
为成熟,在多种有机物高盐废水处理中有应用实例,能够将水分分离出来得到固盐;采用干
化装置处理 MVR 装置蒸发母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母液干化机;; (002)浓缩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母液干化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
(2)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一:(2019 年~投标截止时间)提供至少 3 份合同,且单个合同中须包含单台套处理
能力不小于 10t/d 的母液干化机(撬装式低温蒸发结晶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合同复印件,及运行验收证明或货款支付证明等相关能够佐证以上业绩要求的资料复印件,
并加盖公司鲜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浓缩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
(2)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二:(2019 年~ 投标截止时间)提供至少 1 份合同,且单个合同中须包含单台套处理
能力不小于 25t/d 的浓缩机(撬装式低温热泵浓缩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
复印件,及运行验收证明或货款支付证明等相关能够佐证以上业绩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并加
盖公司鲜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https://ybty.tfygcgfw.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2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纸质
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七、其他

1.招标内容:
标段一:母液干化机 10 套;
标段二:浓缩机 3 套
2.招标范围:提供母液干化机及浓缩机的选型方案、流程说明、设备布置方案、公用工程消
耗、主体设备材料选择说明、负责完成整套装置系统调试和指导安装等(详见甲方技术协议
模板)。
3.交货时间:
标段一:合同生效后 60 天内到货 5 套,剩余 5 套接到业主单位书面通知后 60 天内到货。
标段二:接到业主单位书面通知后 60 天内到货。
4.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库房车板交付。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
5.1 付款方式:
标段一:合同生效后预付 5 套总额 30%,厂家出具提货函支付 5 套总额 30%,货到安装运行
验收合格并开具 13%增值税全额发票支付 5 套总额 30%,余 5 套总额 10%为质保金;剩余母
液干化机接到业主单位书面通知订货数量后,预付订货数量总额的 30%,厂家出具提货函支
付提货数量总额的 30%,货到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并开具 13%增值税全额发票支付到货数量总
额的 30%,余到货数量总额的 10%为质保金。
标段二:浓缩机接到业主单位书面通知订货数量后,预付订货数量总额的 30%,厂家出具提
货函支付提货数量总额的 30%,货到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并开具 13%增值税全额发票支付到货
数量总额的 30%,余到货数量总额的 10%为质保金。
5.2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缴费注意事项
电子标书费缴纳:
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投标人
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投标。
(1)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
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投标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
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投标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投
标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
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
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条。
7.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
点。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邮寄递交须知:
8.1 本次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8.2 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308 室 。
收件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3*****776
9.公告发布媒介: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ybty.tfygcgfw.com/)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10.投标人必须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ybty.tfygcgfw.com/)注册投标,
欲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联系宜宾市国有
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的客服热线:400-000-2772。
11.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
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83*****776
电子邮件:ybtyZTB@ybty.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干化机 环境 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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