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动力电池产业配套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动力电池产业配套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为顺利推动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动力电池产业配套区项目建设工作,按照项目工作安排和要求,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动力电池产业配套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单位参与竞争。
一、招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SJJT-ZX-2024-106
(二)项目名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动力电池产业配套区项目第三方检测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工程概况: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24亩,主要为动力电池加工制造企业提供生产加工及仓储使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厂房、仓库、室外总图配套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其中:DC-M-02-07(b)地块及 DC-M-02-08地块新建1#—2#厂房约*****㎡;DC-M-02-10地块新建3#厂房约*****㎡;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基地二期第一批次项目—宜宾综合保税区服务贸易大楼及生活配套(一期)项目所在 DC-M-02-08(a)地块剩余土地新建仓库约*****㎡(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基地二期第一批次项目—宜宾综合保税区服务贸易大楼及生活配套(二期)项目)。
(五)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本项目施工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六)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常规检测、桩基质量检测、钢结构检测、空气检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等。依据设计图纸及检测方案,最终以招选人委托为准。
注:因本项目检测服务与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基地二期—冷链物流基地(保税物流仓库)项目第三方检测同时进行招选,各参选人根据自身优势可任选其中一个项目参选,也可以同时选择两个项目参选,但最多只能中选一个项目。如同一参选人同时在两个项目检测服务的评审过程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由中选候选人选择中选金额较大的项目中选;第二中选候选人及第三中选候选人顺位递补,以此类推。
(七)招选限价:暂估检测费用预计约415.95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其中:
1.常规检测:参照《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川价费[2004]2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下浮50%为限价,预计费用约50.65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2.桩基质量检测:低应变80元/根,声波500元/根,钻芯230元/米,静载43元/吨/点,高应变5000元/根为限价,预计费用约319.46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3.钢结构检测:参照《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川价费[2004]2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下浮40%为限价,预计费用约20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4.空气检测:参照《关于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有关回题的通知》(川建质安监协检字[2012]4号)下浮40%为限价,预计费用约4.44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5.沉降观测:以80元/点/次为限价,预计费用约15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6.防雷检测: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气象系统经营服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1]810号)下浮20%为限价,预计费用约6.4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注:1.参选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按照招选限价统一下浮,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参选处理;
2.检测数量及费用总金额均为招选人暂估,检测过程中检测数量不得少于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最低检测数量要求,招选人有权取消或调整服务内容,参选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八)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及其他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2.检测单位需积极安排人员,要客观、准确、公平、真实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检测单位必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同时严格遵守诚信管理制度。
二、参选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八)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招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 12 月 11 日至2024年 12 月17日17:00前,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 tfygegfw.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 0 元/套。
(四)缴费注意事项
为保证招参选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参选功能开放,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参选。
电子标书费缴纳: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参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招选文件、无法参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招选人也只能在开选后才能退款。
注:若经招选人查实存在获取招选文件IP地址重复的参选人,取消其参选资格,参选文件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
(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 2024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二)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 三江新区僰侯路一段42号盛世临港9号楼23层
(三)现场递交参选文件时,有以下情况时参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1.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3.参选文件未密封。
4.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
注:参选人需按以上1-2条要求单独提供资料,该资料仅作为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的核查资料,不参与评审且不需要密封。
(四)本次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三江集团天府阳光采购平台”上(ybsjjtgs.tfygcgfw.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三江新区飞云路70号港建集团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1-*******
日期:2024年12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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