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共享单车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校园共享单车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传媒学院校园共享单车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校园共享单车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传媒学院校园共享单车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传媒学院校园内。


3.项目内容:校园共享单车运营。


4.合同期限:三年。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9:00-10:30。


2.报名地点:南京传媒学院(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名费用:人民币贰佰圆整(¥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前汇款至校方账户,汇款以公对公形式,注明“校园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名称”,汇款单位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相符,投标单位于报名当天携带报名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6)开具收据后报名。


4.资格预审材料: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南京城市运营权。(提供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批文或官网截图加盖公章)


(3)本次投标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必须为公司缴纳社保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5)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6)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贰份10万元及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二)现场勘查与答疑


1.勘查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40。


2.集合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大厅集合。统一现场勘察、答疑并领取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及领取相关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


(三)标书送达


1.送达时间:2024 年12月24日9:30-11:00,逾期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其中纸质版正本一份,纸质版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元),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汇款时备注“共享单车运营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公司名称”。请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6)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校方约定之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圆整(¥*****0元),其中壹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玖万元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


3.主要根据投标价格、服务方案等综合确定中标单位。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车辆要求:车辆的解锁和分时计费等使用功能均由手机扫码控制,且具备准确的定位和美观的涂装。车辆定期清洁、定期保养,严禁粘贴任意广告。


2.保险要求:为了确保学校内师生安全,单车使用过程中,供应商须为使用人购买相关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车辆后台管理系统可供校方查看实时数据,且可查看停放区域车辆情况。


4.共享单车的骑行收费标准可根据校园市场独立调整或设置针对校园师生的优惠促销,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用户押金。


五、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变更价款。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校方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


6.以其他方式损害校方利益或者对校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


1.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咨询:025-********


2.相关项目咨询:025-********


3.账户信息:


户名:南京传媒学院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631*****940******


纳税识别号:********MJ*******Y


九、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纪检监察邮箱:jiancha@cucn.edu.cn。


南京传媒学院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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