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涌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矿井涌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矿井涌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124-ZB*****/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微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矿井涌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1124-ZB*****),已由项目审批单位批准,项目业主为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矿井涌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类型: 工程总承包

2.3项目概况:拟建矿井涌水处理站一座。矿井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3000t/d,年运行365d,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道排至人工湿地系统,项目排水中排水污染物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 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 37/3416.1-2018)重点保护区域标准限值。其中总氮满足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19 年-2021 年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储备库项目申报指导意见》要求限值标准(10mg);COD氨氮等其他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2.4项目地点:山东省微山县郗山村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项目的初步设计、立项申请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5.2设计范围内设备(物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

2.5.4 EPC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的审查、审批、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初步设计、立项申请报告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2.6.2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3工程所有设备(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6.4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总工期270天。其中工程设计60天,施工工期180天,试运行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a.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b.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水处理项目设计业绩,施工单位提供水处理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团队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须以承担设计或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11 9:00至 2024-12-17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31 16: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稀(山东)稀土开发有限公司,0537-****************@qq.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55*****00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010-********189*****050

电子邮件:********@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吴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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