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华美丽苑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更换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华美丽苑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更换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华美丽苑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更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480A*******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 1.1院内消防报警自动系统共分为两套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安装使用至今均已超17年,现设备出现老化,输出电阻值不稳定导致设备过热,误报率频繁,设备运行缓慢,甚至出现主机死机状态,消防水管漏水需更换地下深埋部分管道。 1.2根据GB-*****-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第5.2.3.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报废条件及处理方式应符合GB-*****的规定。现产品已超出使用年限。 2.项目预算情况 序号 采购品名 预算控制金额(元) 数量 单位 1 深圳市龙华区华美丽苑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更换改造工程 ¥ ******.00 1 项 备注:超过项目预算控制金额,则投标无效。 3.工期要求 设计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中间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包含在内。项目工程从签合同至竣工验收不超过3个月。 4.合同方式 (1)固定单价合同,工程结算时,项目单价不做调整,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2)总价合同,总价包干。 本项目选用方式(2)。 备注: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工程进行标段划分或取消部分采购内容,在工程结算时,取消部分的采购内容价格作相应的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标段划分或取消部分采购内容带来的风险。
公告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华美丽苑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更换改造工程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指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査看“公告附件”,县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www.szygcgpt.com)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以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详见公告)发送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资料。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华美丽苑业主大会
交货期(天):90
交货期说明:设计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中间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包含在内。项目工程从签合同至竣工验收不超过3个月。
招标/采购范围:1.1院内消防报警自动系统共分为两套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安装使用至今均已超17年,现设备出现老化,输出电阻值不稳定导致设备过热,误报率频繁,设备运行缓慢,甚至出现主机死机状态,消防水管漏水需更换地下深埋部分管道。 1.2根据GB-*****-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第5.2.3.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报废条件及处理方式应符合GB-*****的规定。现产品已超出使用年限。
资格条件:1.(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采购”(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8)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或厂家需提供《不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联系人:孙凤利
联系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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