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城市排涝通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陆良县城市排涝通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陆良县城市排涝通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陆良县城市排涝通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a8b037bd-e680-462e-933f-83fc6c614e6e
资金来源: 国资 60.0% 自筹 40.0% 贷款 % 外资 % a8b037bd-e680-462e-933f-83fc6c614e6e
建设规模: 15.9公里a8b037bd-e680-462e-933f-83fc6c614e6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2-10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陆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4-*******
备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杨老师
办公电话: 159*****61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谭老师
办公电话: 182*****812 移动电话: 182*****81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240**********
标段名称: 陆良县城市排涝通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16 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31 09:00
开标地点: 陆良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①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扩建县城区排涝通道15.9公里及配套设施等。其中:1、改造西护城河排水通道1.8公里;2、改造四目河排水通道1.1公里,宽8米;3、改造东护城河排水通道9.8公里,宽7.5米;4、改造连接麦子河排涝通道3.2公里,宽6米及配套设施等; 2.4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办理施工图报批报审手续和施工图审查且合格、设计变更、驻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出具达到标准规范深度要求的成果报告;对设计服务质量进度负责。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施工: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淹水点治理工程、防洪排涝工程、错混接改造工程、管道清淤工程及其他设计变更等。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具备上述(1)、(2)条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不组成联合体自行投标,未同时满足上述(1)、(2)条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1 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是未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 待建工程责任承诺书 ”。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相应专业是指给排水、排水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道路工程、工程管理】。 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安全员, 需提供“安全员无在建、待建工程责任承诺书 ”。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2019年01月至今已完成单项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2019年01月至今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单项工程合同中标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类似项目为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 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②EPC总承包合同的扫描件;或工程施工合同的扫描件+工程设计合同的扫描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EPC总承包合同的扫描件;或工程施工合同的扫描件+工程设计合同的扫描件;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类似项目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 公开招标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②工程施工合同的扫描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工程施工合同的扫描件;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类似项目为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 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②工程设计合同的扫描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工程设计合同的扫描件。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具备上述(1)、(2)条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不组成联合体自行投标,未同时满足上述(1)、(2)条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 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如 2021 年取得营 业执照的,提供 2022 年和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 2022 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 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 2023 年或 2024 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附情况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1 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是未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 待建工程责任承诺书 ”。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相应专业是指给排水、排水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道路工程、工程管理】。 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安全员, 需提供“安全员无在建、待建工程责任承诺书 ”。 3.5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1)其他设计专职人员:除设计负责人外,至少配备 2 名设计专职人员,专职人员需具备本项目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且以上配备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本项目人员配备应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DBJ53/T-69-2014)要求,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至少应配备: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建造师)1 人、项目技术负责 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2 人、标准员 1 人(可 兼职)、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人(可兼职)、资料员 1 人,并且以上配备人员需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2019年01月至今已完成单项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2019年01月至今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单项工程合同中标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类似项目为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 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②EPC总承包合同的扫描件;或工程施工合同的扫描件+工程设计合同的扫描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EPC总承包合同的扫描件;或工程施工合同的扫描件+工程设计合同的扫描件;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类似项目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 公开招标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②工程施工合同的扫描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工程施工合同的扫描件;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类似项目为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 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②工程设计合同的扫描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工程设计合同的扫描件。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需提供下列网页的截图: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图,同时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 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同时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联合体各方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资质交叉重叠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2022第3号文件”《关于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的公告》的查询方法,提供近一年内“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云南省以外企业提供承诺函,云南省内企业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3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1.pdf 2024-12-09 16:16:0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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