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4年中幼林抚育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4年中幼林抚育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4年中幼林抚育)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海原县2024年中幼林抚育)初步设计的报告批复、海发改发[2024]2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A640*****241******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海城街道办、海城镇、史店乡、红羊乡、李俊乡;
2.3 建设规模:中幼林抚育总面积2.31万亩,抚育措施为补植修枝、浇水、除草扩穴、病虫害防治等。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 365 日历天
养护期: 73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4 个标段,其中:
1标段:作业区面积8818亩,病虫害防治7421亩,标准地标示牌103块等内容;
2标段:作业区面积4618亩,标准地标示牌56块等内容;
3标段:作业区面积4489亩,标准地标示牌56块等内容;
4标段:作业区面积4489亩,标准地标示牌59块等内容。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 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上述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评审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黎明路
邮 编:******
联 系 人:沈萍
电 话:09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
邮 编:******
联 系 人:王丽敏
电 话:180*****585
2024年1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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