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洪区明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关于《于洪区明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现拟对于洪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明确调整,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参与途径: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向于洪区人民政府反映。
邮箱:yjjagk-yhq@shenyang.gov.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附件: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于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现拟对于洪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明确调整,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参与途径: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向于洪区人民政府反映。
邮箱:yjjagk-yhq@shenyang.gov.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附件: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于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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