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洪区明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关于《于洪区明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现拟对于洪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明确调整,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参与途径: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向于洪区人民政府反映。

邮箱:yjjagk-yhq@shenyang.gov.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附件: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于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现拟对于洪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明确调整,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参与途径: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向于洪区人民政府反映。

邮箱:yjjagk-yhq@shenyang.gov.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附件: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于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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