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河镇2025年政府食堂及综合执法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双桥河镇2025年政府食堂及综合执法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双桥河镇2025年政府食堂及综合执法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ZB2024-JN-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双桥河镇2025年政府食堂及综合执法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B2024-JN-050
项目名称:双桥河镇2025年政府食堂及综合执法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8064万元
最高限价:285.806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5.8064 285.8064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须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 B. 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食品经营管理或餐饮服务管理,提供证书; (三)按津财采〔2019〕1号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到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楼
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楼
联系方式:166*****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66*****08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管理服务 综合执法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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