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西三路绥兰路至绥望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水稳、中砂、级配机械租赁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西三路绥兰路至绥望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水稳、中砂、级配机械租赁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西三路(绥兰路至绥望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水稳、中砂、级配运输机械租赁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西三路(绥兰路至绥望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水稳、中砂、级配运输机械租赁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
1.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西三路(绥兰路至绥望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水稳、中砂、级配运输机械租赁
1.4采购内容:机械租赁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暂估) |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 (元) | 最高限价含税合价 (元)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钩机 | 200 | 台班 | 6 | 2260.00 | *****.00 | 水稳+中砂+级配运输 | |
2 | 轮胎式装载机 | 20 | 台班 | 6 | 820.00 | 4920.00 | 水稳+中砂+级配运输 | |
3 | 自卸汽车 | 20T | 台班 | 223 | 1545.00 | ******.00 | 水稳+中砂+级配运输 | |
合计 | ******.00 |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每月现场进度的 80 %进行结算付款,工程完工撤场后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停工期间不计租赁费。报价包含税金专票 3 %、含油、运输费、装卸费;安拆费包含小型易损件,接触器等维修。每个台班为11小时,中午休息1小时。
1.6租赁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1.7机械使用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西三路(绥兰路至绥望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现场。
1.8质量标准、验收方式:
1.8.1本工程所采用机械设备,需要有设备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采购人的施工生产。
1.8.3.意向供应商驻采购人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的,采购人有权通知意向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意向供应商应立即更换人员。
1.8.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并由意向供应商负责人员安全与培训,租赁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保险费用等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1.8.5.意向供应商应保证租赁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1.8.6.非采购人故意造成的租赁物毁坏损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在设备租赁服务期间,因意向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对因机械设备维修等其他相关原因延误的时间进行顺延。
1.8.7.意向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租赁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保障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意向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机械故障维修通知后,负责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租赁期内,机械的维修、保养、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1.8.8.租赁设备进入施工场地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1.8.9.意向供应商在进、退场途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
1.8.10.因设备故障事故,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进行赔偿。
1.8.11.意向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退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退出施工现场,因意向供应商拖延而发生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1.8.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投标竞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超过此竞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 此预算包含税金(专票3%),机械设备租赁费,司机,主油费,付油费,运输费,装卸费,安拆费包含小型易损件,接触器等维修。(以上台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7意向供应商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8意向供应商在商业查询平台(限天眼查、企查查、爱企查或企信宝)上风险等级为低;
4.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11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12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1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4被列入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5近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工期问题(配送问题)存在法律诉讼官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智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竞价时间开始前统一进行审核。
请各意向供应商知悉:如在竞价时间开始前,仍未收到响应文件,将视为意向供应商放弃竞价资格。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
(4)2024年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公司与法人的);
(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8)意向供应商(机械出租单位)必须具备机械设备产权证(或购买发票)、操作人员上岗证、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5.2证明材料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
5.3证明材料及响应文件纸质版邮寄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西三路(绥兰路至绥望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项目部,联系人:邢先生,联系电话:133*****995,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包含电子版(盖章版PDF)U盘一份,邮寄时须密封,胶装加盖公章,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5.4资格文件以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西三路(绥兰路至绥望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部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禁止参与竞价。
5.5报名供应商需满足三家或三家以上,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3时00分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睿采网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睿采网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一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生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内部监督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455-*******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绥化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33*****995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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