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采购招采公告
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采购招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 富锦市龙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富锦市龙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采购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地方规范标准。
1.4.1服务名称、规格、数量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含税:元) | 备注 |
富锦市龙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富锦市滨江大街(民华路-幸福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 1 | 项 | ||
富锦市龙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富锦市滨江景观带园林绿地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 1 | 项 | ||
合计 |
注:上述服务项目预算单价、采购预算总价均含税。
1.4.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1.4.4工作日期:18个月内完成服务。
1.5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1.7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地方规范标准。
1.8履约担保
1.8.1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1.8.2履约担保金额:/;
1.8.3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
1.8.4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毕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后5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履约担保。
1.9付款方式及时间
1.9.1付款方式: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与签订合同税率一致)成交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先货后款。合同签订后网银支付;
1.9.2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合格物资后且成交供应商满足1.9.1内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35万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咨询专业包括水利水电。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查询截图;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不收费。
(2)交易保证金不收取。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1). 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2).参加竞价的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可竞价,若到竞价截止时间前,参加竞价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富锦市龙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富锦市锦绣大街东段道北(公路客运总站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86*****956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常先生
电 话:1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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