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楼提升改造医用中心供氧压缩空气、吸引系统设备采购二次招标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关于综合楼提升改造医用中心供氧压缩空气、吸引系统设备采购二次招标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上饶市风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综合楼提升改造医用中心供氧(压缩空气)、吸引系统设备采购(二次)(招标编号:FCZFCG-2024-030-2)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综合楼提升改造医用中心供氧(压缩空气)、吸引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FCG-2024-030-2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综合楼提升改造医用中心供氧(压缩空气)、吸引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4F********* 广丰区中医院综合楼提升改造建设医用中心供氧、吸引系统设备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分期实施,中标人在接到采购单位的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将该阶段所需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施工安装进度随采购人总体施工安排进行,采购人总体施工完成后,中标人应在7个日历天内调试完成,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 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 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包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③所投(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④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⑤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1.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1.7.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1.7.4如供应商(投标人)为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银行、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汇出,招标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告知项) 1.7.5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告知项) 1.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0:00 至 2024年12月25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开标时,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投标人开始解密起 20 分钟内完成解密,无法解密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4)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必须下载,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3、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了解,否则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 4、本项目的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大道与桑园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2*****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风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丰区建业路与源溪路交叉口东北20米

联系方式:182*****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82*****9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压缩空气 中心供氧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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