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南站P1、P2停车场道闸收费系统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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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南站P1、P2停车场道闸收费系统维保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南站P1、P2停车场道闸收费系统维保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2024BHCYJTHW*****

合肥南站P1、P2停车场道闸收费系统维保服务(二次)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 合肥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大写陆万陆仟元整(¥*****.00元);

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采购部)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大楼1711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产发集团纪委办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道闸 维保服务 收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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