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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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类型:服务类
最高限价:1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50个工作日。
采购需求: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城乡规划展览馆及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等现有资产(含局历史沿革所有资产、财政划转资产、合并资产、政策性拆迁资产等),包括房屋、专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进行全面盘查:
1.盘点过程要求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规格型号、存续状态、存放地点等要素。
2.认定固定资产的归属,区分资产、借用资产及借出资产,杜绝漏登记及虚增、重复登记固定资产情形。
3.提供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建设服务,实现固定资产“一物一档一卡”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
4.协助我局工作人员将清查好的固定资产逐项录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系统、账目、实物一一对应。
5.协助盘盈盘亏资产处置,对资产清查盘点上清理出的资产盘盈、盘亏分别提出可操作性建议意见及账务处理。
6.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及指导账务处理;
7.出具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专项报告
三、选定范围
需具备财政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提交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谢绝联合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原件以便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会计师事务所不少于五名注册会计师(提供注协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小组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并须于合同履行期间全程驻场服务。
(四)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近1年以来在海南省内承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项目经验(提供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报价函。(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五、遴选办法
(一)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单位。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以上时,将根据资质、业绩、信誉、报价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陵水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第二行政办公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4办公室
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等方式报名,所提交报名材料需密封完好。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8*****664 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合格资料,本单位不予受理。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1日
标签: 固定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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