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警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警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警务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文件的获取和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变更。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1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1至2024-12-13,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7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以开启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响应: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3、供应商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进行注册,并通过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询价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询价通知书(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供应商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响应被否决或不利于成交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若报名及下载询价通知书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网站咨询电话:400-998-0000,本项目使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4、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5、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保定市政府采购处;联系电话:0312-*******;电子邮箱:bdzfcggg@sina.com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采购人电话:0312-******* 代理机构电话:0312-*******;chuancheng0203@126.com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标签: 警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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