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公告

一、项目条件

本项目 中国电子物资东北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询比人为中国电子物资东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CHINARIDA-2024-12-0011/01

2.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物资东北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 项目预算:3万元(超出预算报价无效)

4. 询比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中国电子物资东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所需律师事务所进行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4.1合同的审查、起草和修改

根据公司要求,对公司拟签订的各类型合同以及公司应各成员公司要求复审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修改或起草相关合同文本,并在合同审批单上签字。合同份数:不少于500份。

4.2提供法律意见

根据公司要求,就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律文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1针对公司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比如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增资、新股东资格等事项需要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

4.2.2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新业务方案等出具审查意见;

4.2.3根据公司需求,针对公司对外发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者承担一定义务为内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声明、承诺、招标文件等,出具审查意见或拟定相关文本。

4.2.4根据公司需要出具律师函,无次数限制。

4.3法律咨询

针对公司业务活动及内部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无次数和时长限制;

根据公司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根据公司要求参与业务讨论会、参与项目谈判等,并提供法律意见。

4.4法规培训

应公司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对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及高管人员进行每年度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并针对新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的颁布进行不间断交流的培训。

4.5纠纷处理

协助公司处理内部及外部的诉前纠纷协商事宜,提出书面解决方案,对外出具书面律师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争议。

根据公司需要,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宜。

为公司处理民商纠纷案件(200万元以下)两件,劳动争议仲裁一件。超出案件应给予最低价格优惠。

4.6项目综合法律服务

针对公司业务风险较大的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提供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无次数限制。

4.7第一经办律师须作为项目日常联系人并且须亲自处理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更换;第一经办律师须每周一次至公司办公场所提供法律咨询。

5.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资格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

2.原则上入围中国电子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供应商。

3.律师团队具备公司治理与合规、产业园、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劳动人事、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招标等领域的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拥有三级以上律师资格,专业执业律师团队。

4.内部管理规范,风控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5.投标人主要办公地点在沈阳主城区内;总所不在沈阳主城区内的,以分所名义进行投标。此外,投标人拟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主要办公地点需在沈阳主城区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只允许以总所或一家分所的名义进行投标。若出现多家主体参与投标的情况,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承做本项目成员的专业能力和过往经验确定一家为唯一合格投标人。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方可于 2024 年12 月11日9时00分至2024 年 12月12日 16 时30 分,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2. 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下载流程:投标人登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审批通过)-购买询比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询比文件(具体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凡下载询比文件者,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6 日10时00分。

2. 递交地点:CEC电子采购平台。

3.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

4.询比响应文件的组成:询比函

营业执照

上述资料我司提供格式,请按格式编写。

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cms/index.htm)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相关手册),进行平台注册绑定,按需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按需办理CA证书等,确认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七、联系方式

询比人:中国电子物资东北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1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034


,沈阳市,铁西区,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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