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案件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关于诉讼案件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工作。按照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有关要求,秉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集团公司官网发布公告,开展诉讼案件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涉及三宗诉讼案件,具体项目情况可电话咨询。
三、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
1.协助采购人与被告协商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参与该案件涉及主体就案件协商解决的谈判、会议等;
2.撰写诉讼方案,对诉讼思路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撰写相关诉讼材料,收集、整理诉讼证据材料;
3.代理采购人全程参与案件调解、一审及二审等各阶段工作,直至该项工作完全结束;
4.根据采购人的需要依法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5.提供采购人需要的其他与案件处理相关的法律服务。
注:具体法律服务事项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实际的法律服务,具体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四、资格要求:
(一)须为取得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成立时间5年以上,登记在云南省外的,需在昆明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有不少于10名执业律师。
(二)配置本项目所需的人员,为本项目所指派主办律师应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具备丰富的国企民商事诉讼案件处理经验(可提供代理案件作为证明材料)。
(三)参加本次选聘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材料准备:
(一)按上述评选要求资料准备材料:(加盖公章);
(二)专项法律服务的报价函:(加盖公章);
(三)提供律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图,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及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行为的承诺书。
六、报价方式:由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案件实际及自身情况就诉讼案件调解、一审及二审等各阶段工作代理费按包干价进行报价,服务费设拦标价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差旅费、餐费等)。
七、比选方法
(一)根据有关规定,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二)资格审查
公司将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进入最终评审环节。
(三)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根据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综合评分表(见附件),确定中标服务机构。此次评分满分100分,资格评分为一标否决制。综合得分=商务报价得分15+技术及其他部分得分85。综合评分值为各评分人评分的平均值,综合评分值最高的排名第一成为本次中标服务机构。
如报名机构少于3家单位,本次选聘工作将停止,待再次发布选聘公告。
(四)公示公告
评选出的中标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中标单位,签订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八、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1 日—2024年12月13 日。
(二)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 日—2024年12月13 日。(上午9:00-下午17:00)
(四)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送至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东湖新天地C栋20层2009室,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尹先生,联系电话:0871-********,137*****708、151*****998。
(五)报名单位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
(六)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九、其他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单位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采购人予以存档。采购人承诺将对所有报名单位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比选文件的密封:将比选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三)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四)请报名单位在比选文件第一页附上目录及页码。
(五)本公告由我公司规划工程前期部解释。
特此公告。
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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