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中心所属房屋2017年度日常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住房保障中心所属房屋2017年度日常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2016年11月29日在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荷花三路34号三楼会议大厅确定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所属房屋2017年度日常维修养护项目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地址为衢州市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70024平方米,最高建筑层数12层,建筑高度39.4 米,单跨最大跨度小于15米,单体最大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计划资金约为45万元。服务期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止。招标范围: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含衢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心)所属房屋的日常维修养护(包括房屋修缮等内容)。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与投标保证金
3.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中A1、A2和B组中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活动)。
3.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3投标保证金4000元整;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
3、递交时间与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11月 29日14:00-14:30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工作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原件核验后返还)。
4、报价函的递交
4.1报价函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月29日 14:30时,地点为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荷花三路34号三楼会议大厅,报价函须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2报价函包括:
(1)报价函。
4.3承包商在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的价格基础上按下浮率报价。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做出结算,经市评审中心评审,最后结算价=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的价格×(1-中标下浮率)
4.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4.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35号)、《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衢住建办【2016】91号)、《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2016)25号】等有关要求计取。
5、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有效报价中按下浮率从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高下浮率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第一候选承包商在承包商公示结束后七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拒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半年内取消其参加衢州市住建局法定限额以下项目的交易资格,列入不良行为,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发包人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附:
1、报价函
2、合同主要条款
3、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房屋日常维修工程考核办法
发包人: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佳丽
电话: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 11月 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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