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鱼塘及鱼塘仔招标公告

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鱼塘及鱼塘仔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122011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鱼塘及鱼塘仔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的方式进行,欢迎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社员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10.16亩(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鱼塘及鱼塘仔。

3、发包期限:5年(自2025年2月1日起至2030年1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5000.00元/年。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年2月1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5000.00 元。

7、合同保证金¥5000.00元。

8、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按土地类型依法依规水产养殖。

9、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8年2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5%。

10、本项目采用现场暗标。

11、该地块位于禁养区范围,严禁养殖禽畜,依法进行水产养殖,土地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依法使用

12、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所有。

14、承租方如需建设相关的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到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建设,一切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如承租方违建,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5、项目所有临时建筑物(包括现有和承包/租方新建的临时建筑物),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拆除,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整改或拆除新建的临时建筑物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6、不准经营废品行业,不准堆放垃圾、建筑废料,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

17、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业务所产生一切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手续费、房屋结构可靠性安全鉴定合格证书等等费用),交易所需的税、费(包括合同见证费)等等由承租方承担。

18、在合同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做好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防火等工作,如承租方违反有关环保、安全生产和防火规定,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发生安全生产、火灾等一切事故,一切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9、承租方应采取生态健康模式,按环保要求建设相关的环保设施,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才排放,严禁鱼塘养殖、洗塘直排尾水。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并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0、承租方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不得违反台山市划定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规定养殖禽畜。

21、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的土地,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原有的青苗补偿及原有的临时建筑物补偿、原有的生产设施及附着物补偿归出租方所有;由承租方新投入的一切用于生产设施的补偿、附着物的补偿、新建临时建筑物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得做任何补偿;承租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22、承包期间,承包方拖欠租金超二个月,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按金,并追缴所欠租金。

23、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仅限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社员。

三、报名说明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1211日至20241217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报名。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41217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122011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5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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