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10:29:37.277 浏览:203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拟对职工食堂外包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单位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职工食堂(以下简称防城港引航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二)基本概况:防城港引航站职工食堂位于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职工食堂按烹饪区、粗加工区、备餐区、分餐区、就餐区等规范配置使用区域,用餐区域均配有餐桌椅,总面积约385平方米。

(三)设备设施情况:食堂配备有齐全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原则上继续使用现有厨具设备,不再新增购置。供应商须爱护好设施设备,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在服务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若发现人为破坏的,供应商需照价赔偿。

(四)预算金额:35万元(含税),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无效。

(五)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人员情况:现有职工约80人。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提供早、中、晚餐。

(二)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早、中、晚餐(含不定期会议、业务等接待餐),早餐7:30-8:0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公务接待用餐根据需要安排(一般提前一天通知,特殊情况例外)。

(三)基本要求:1.提供烹饪、分餐、公务接待及食堂卫生清洁等服务,要求配备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6人,至少2名厨师,如厨师或服务人员请假,须及时补充;厨师及其他服务人员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签订合同时需查验身份证件);厨师及其他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厨师资格证及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签订合同时需查验);厨师还应具有制作粤菜、面食、小吃、营养搭配等技艺;按照要求协助食堂管理人员食材验收和成本控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食堂管理需求的在线消费报餐管理系统及刷卡机等硬件设备,并对食堂进行标准化建设。

2.提供食材采购与配送(食材采购与配送费用另付),职工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为自助餐,标准为7元;午餐、晚餐至少需提供四菜一汤(至少1个全荤菜、2个半荤菜、1个素菜+1个汤水),标准均为15元。

(四)质量要求:1.早餐要丰富、多样、健康;午餐、晚餐要符合当地餐饮的味道和标准。保证膳食出品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份量充足;若用餐人员因食用乙方提供食品(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结果确认属乙方因食材提供不当或操作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或不适送医的,将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定期变换菜谱,保证厨房、餐厅的清洁卫生。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供应配送的各种食材、食品、主副食品及蔬菜新鲜,不得出现腐败、变质、异味等情况,其中采购的食用油需为压榨花生油,采购的食用大米需是“九七香”或“好日子”品牌的大米;供应商供应配送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类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国家规定必须经检验或检疫的食材、食品名录,供应商供应配送时,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或检疫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3.供应商不得提供“三无产品”,凡带有包装的食材,其质量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采购人发现产品为“三无产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食材有预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结块、受潮等,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供应商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的产品,临近保质期包括以下情形:

(1)实际剩余保质期低于商品总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2)除上述另有规定外,保质期为1年的商品,临近保质期指实际剩余保质期90天内的;

(3)除上述另有规定外,保质期为6个月的商品,临近保质期指实际剩余保质期60天内的;

(4)除上述另有规定外,保质期为1个月的商品,临近保质期指实际剩余保质期10天内的;

(5)除上述另有规定外,保质期为7天的商品,临近保质期指实际剩余保质期3天内的。

(五)服务要求:服务用心,服务人员文明礼貌待人,认真负责,提供的餐食安全卫生可口,职工满意度高。职工满意度月度达不到60%的,将随时终止合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或餐饮劳务承包服务,有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工作。

(二)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着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采购人成立临时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比选。根据评分办法,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五、评标原则和中标标准

(一)价格分(满分30分)

有效报价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投标单位符合比较与评价条件要求。

以所有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

注:分值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报价必须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各种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安全保险、税费、利润、管理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二)技术分(满分60分)

1.专业人员配备情况(1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满足采购最低要求的(不少于6人),得5分;经认定,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满足采购最低要求的,本评分因素得0分。

经认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具备中式烹饪师二级(高级)或以上证书得3分,具备面点师证书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每一个人加2分。本项满分10分,项目所有投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应证书,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截标前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计分。

2.管理方案(1-15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严谨科学、思路清晰准确的实施方案,质量把控措施针对性强,能很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包含人员配备及要求、食堂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卫生保障、消防安全、服务质量、人员考勤等。

3.质量保证(1-10分)。质量保证内容详细完整,能很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包含专项菜谱,食材采购、验收、登记、储存、制作、出品及食品留样等。

4.应急措施(1-10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严谨科学、思路清晰准确的应急措施方案,应急措施操作性强、针对性强,能很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包含职责权限、应急预案、处置程序等。

5.服务承诺(1-10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承诺合理清晰,能很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包含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卫生清洁、节能减排、成本控制、出品质量、服务礼仪等。

(三)商务资信分(满分10分)

1.投标资料质量(6分)。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性、格式是否规范、装订是否整齐、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程度等酌情评分。

2.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区内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食堂提供饮食劳务服务业绩,每个合同得2分,其余业绩,每个合同得1分,本条最高得4分。需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

(五)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足额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比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向招标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以下材料至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防城港引航站208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递交材料如下:

(一)投标报价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信用记录;

(六)管理方案、专项菜谱;

(七)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带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订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另外,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网上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公告3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ghj.cn/)。到达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报名时间延期到12月19日下午18时,延期后则在实际报名的供应商中进行比选(报名时请出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八、联系事项

(一)联系人:朱工

(二)联系电话:0770-*******

(三)联系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防城港引航站职工食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食堂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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