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镇西奕村、乐山村、杜黄新村厌氧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枫桥镇西奕村、乐山村、杜黄新村厌氧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诸暨市枫桥镇西奕村、乐山村、杜黄新村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编号:浙成套2016-11- 2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枫桥镇西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枫桥镇乐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枫桥镇杜黄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枫桥镇西奕村、乐山村、杜黄新村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标的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标一

诸暨市枫桥镇西奕村村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5

标二

诸暨市枫桥镇乐山村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5

标三

诸暨市枫桥镇杜黄新村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5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独立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预中标单位中标公示期间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发布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16年12月2日之前到西施大街100号(原新华书店三楼)财务室领取谈判文件(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领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除外)。

八、谈判保证金:

金额:1万元整,谈判保证金只接受现金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6年12月7日10:3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4号楼三楼中型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10: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4号楼三楼中型会议室。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晓 ;联系电话:151*****556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82*****757

传 真:****-********

诸暨市枫桥镇西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枫桥镇乐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枫桥镇杜黄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厌氧 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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