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2025年上半年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2025年上半年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2025年上半年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佳木斯分行2025年上半年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概述: 本采购项目为我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旨在寻找稳定、可靠的食材供应商,确保食堂日常运营所需食材的品质与安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粮油等食材的供应。
4、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 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5、项目供货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6、项目付款安排:根据合同约定。
7、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8、质保要求: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1.2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满后未有新的中标单位接管食材供应项目之前须延续该项目的服务工作,直至新旧交接工作完全结束。
1.3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公告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1.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中国银行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5与中国银行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中国银行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中国银行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中国银行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食材供货和配送能力,供应商应为信誉良好的中大型连锁商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登记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进行登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6时30分
提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街121号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定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报名工作完成后统一通知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街1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地 址: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街121号
联 系 人: 刘庆石 李新生
电 话: 0454-******* 0454-*******
电子信箱:t******@bank-o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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