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0月
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根据海发改基【2016】3号文批准,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现决定对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海珠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28156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52元;
3、招标内容:北山地块的相关工程,包括3栋(编号B、C、D)高层住宅楼(其中±0.00以下土建工程面积28000平方米,±0.00以上土建工程面积66233平方米),层数32层,室外工程面积83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233平方米,具体以图纸为准。
4、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全过程等监理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6年 11 月 26日至2016年 12 月 2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6年 11 月 2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6年12 月 2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节假日除外),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异议人:邓工,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区新港中路472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25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原件 | ||||
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8 |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核对原件 | |||||
监理合同 | 核对原件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核对原件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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