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中心耗材采购询价公告

血液净化中心耗材采购询价公告

因医院业务工作需要,十堰市中医医院招标办组织对血液净化中心耗材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具备条件公司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SZYYY2024-12-39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医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耗材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价(元)

单位

规格

备注

1

血液透析用A液

28

人份

5L/桶 10L/桶


2

血液透析用B液

28

人份

5L/桶 12L/桶


3

PH试纸

120

20袋/盒


4

过氧乙酸消毒液

280

2.5L/桶(AB液)/组


5

过氧乙酸消毒液残留试纸

60

20条/瓶


6

血液透析机用柠檬酸消毒液

290

50%

5L/桶

专机专用,与原设备匹配

7

软水机专用盐

90

20Kg/袋


8

水机滤芯

480

20寸派克大流量


9

透析液过滤器

1000

UItra

专机专用,与原设备匹配

10

血液透析非高通量透析器

77.8

≤1.4

1.5-1.8

≥1.9


11

血液透析高通量透析

54.68

≤1.4

1.5-1.8

≥1.9


12

血液透析管路

14.4

TX-JB-12 A1F1

JRHLL-020 08A

20mlA


13

血液透析滤过器

143.36

>1.6、≤1.6


14

血液灌流器

450

HA130、RA130、MG130、ZKHP130


15

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瘘穿刺针

1.77

16G 17G


16

血液透析置换液管

44.4

JRHDF-B1、HDIT-01


17

总氯检测试剂

260

50次/盒


18

硬度检测试纸

360

100条/瓶


19

一次性使用透析用留置针

15.66

16(33)


包括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5.采购预算:单价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询价文件约定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具体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所配送医用试剂耗材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承诺中标后提供配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采购目录内的产品纳入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的,投标人须是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配送企业。

4.投标人须具备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计划供应)、免费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的能力。

6.参加遴选的供应公司三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网上获取或十堰市中医医院招标办

(三)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报名表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现场获取的应携带报名表(盖公章)。

2.采购文件如需网上获取的,供应商需将报名表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招标办*********@qq.com%EF%BC%8C%E9%87%87%E8%B4%AD%E4%BC%9A%E7%8E%B0%E5%9C%BA%E9%AA%8C%E5%8E%9F%E4%BB%B6%E3%80%82%E7%BB%8F%E5%AE%A1%E6%A0%B8%E5%90%8E%E9%80%9A%E8%BF%87%E9%82%AE%E4%BB%B6%E5%8F%91%E9%80%81%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3%80%82">邮箱*********@qq.com,经审核后通过邮件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填写报名表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时效性以收到申请人完整报名资料(电邮或快递)的时间为准。网上获取文件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的风险。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中医医院行政楼六楼招标办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中医医院行政楼六楼招标办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十堰市顾家岗丹江路1号       

联系方式:肖秋芬 联系电话:0719-*******

附件:报名表

十堰市中医医院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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