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培训基地车辆部分培训模型等招标公告

哈培训基地车辆部分培训模型等招标公告


哈尔滨铁路局哈培训基地车辆部分培训模型采购

审前公示

********号)

哈尔滨铁路局运输代理中心黑龙江赫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哈尔滨铁路局车辆处委托,近日拟对哈尔滨铁路局哈培训基地车辆部分培训模型采购项目采取审前公示与厂商进行邀请谈判方式采购。

招标物资设备名称 、数量、拟参与谈判厂商: 详见附表1

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采购方式:审前公示邀请谈判

公示期: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7日

设备使用单位:哈尔滨铁路局车辆处

采取谈判采购的原因:

新建哈培训基地车辆实训室建设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因布局变更调整并增加的实训教学模型项目已经通过概预算所审核,批准预算192万元。考虑到时间紧迫,公开招标周期不能满足11月底召开全局职教工作现场会议进度要求,为确保按期完工,采取邀请谈判的方式对以上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与项目前期中标单位哈尔滨恒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邀请谈判。

物资(设备)采购单位联系人:欧阳全 ****-********

代理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

哈尔滨铁路局运输代理中心

黑龙江赫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附表1:

包件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邀请单位

A01

1

客货车轮轴、轴承模拟实训模型补充费用

1

哈尔滨恒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

客、货车制动机模拟实训模型补充费用

1

3

客车车辆电工模拟实训模型补充费用

1

4

客车车辆电工模拟培训模型

1

5

客货车轮轴、轴承模拟培训模型

1

6

客、货车制动机模拟培训模型

1

7

客、货车转向架模拟培训模型

1


哈尔滨铁路局哈基地2016年增加部分招标技术条件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1、投标方报价:包含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保等费用,为“交钥匙工程”报价。

2、企业资本:要求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需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2年内销售业绩证明有效影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许可证明。如核实业绩虚假,三年内不得进入哈局市场参与该类设备招标。如实地考察或经咨询设备结构、功能、技术参数等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的,取消本次招标资格。

4、商务信誉:下达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签定合同并在合同限定期限内供货, 如无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供货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扣款,到货后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最长不超过5个天),超期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扣款。超过到货期限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方承担,并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哈局市场该类设备投标。

5、质量信誉:资格预审时,如果投标方以往年度有签定合同未供货设备或到货后因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原因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取消投标方本次投标资格。

6、技术响应:资质审查文件中要对技术要求逐条响应,承诺条款要全面兑现,产品技术规格应与技术要求一致,若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

7、技术文件:投标方在资质审查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构造工艺、主要材料标准,设备及主要配件的有效检验报告、合格证,设备实物照片等。资质须依法合规,技术评审的设备名称和单位须与评审文件一致;资质转让合法,通过技术评审的资质转让应具备评审单位出具的同意资质转让文件。

8、制造标准: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所有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SO、ICE或中国GB标准。

9、先进程度:投标方产品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较高,易于维修,产品信誉好,售后服务及时,确保产品适用、可靠、先进、经济。甲方视需要优先考虑采用先进程度较高的产品。

10、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需扣除总标额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投标产品名称和总体技术要求

1.设备数量及用途

客货车轮轴、轴承模拟实训模型补充1套;客、货车制动机模拟实训模型补充1套;客车车辆电工模拟实训模型补充1套。

2.运行环境

环境温度:-25℃~+45℃

相对湿度:85%(+25℃)

3.技术标准

3.1可旋转轮对直径范围:φ760-915mm

3.2运输速度:轮对转速5-15r/min

3.3定位精度:10mm±2%

3.4减速机功率:3kw

4.技术要求

4.1各类安装台与实训要求相符。

4.2配电设备及风管路达到使用要求。

4.3整流开关设备、逆变器、综合控制柜等底座承载力满足需求。

5.包含具体设备

5.1客货车轮轴、轴承模拟实训模型补充费用:转轮器、利旧轮对吊装转运、椅子、灯箱标识等。

5.2客、货车制动机模拟实训模型补充费用:空压机及储气罐(运输、安装)、客车制动单元25G、客车制动单元25T、货车脱轨制动自动阀模拟装置。

5.3客车车辆电工模拟实训模型补充费用:轴报防滑烟火客车列尾模拟安装台、端连接线安装模拟安装台、照明灯电暖气模拟安装台、塞拉门端门电水炉客车集便器一体式实训台、配电设备、电工实训室风泵及管路、整流开关设备逆变器综合控制柜等底座(增大受力面积、高于静电地板)。

(二)安装要求

投标方负责设备设施的安装,并组织现场场地改造施工方进行改造安装。

(三)技术文件和清单

1.在技术文件中,投标者应注明产品的规格及图号。

2.所有技术文件、图纸都应使用中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

3.除技术规格中所规定的以外的详细要求和基础图函告买方。

(四)技术服务

1.投标人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咨询服务。在产品交付使用期间,根据用户需要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适宜的人员到产品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包括对用户的技术培训。

2.产品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产品厂家均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在买方发出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根据需要应在24小时内到段提供维修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的不合格配件及因此造成扩大破损部分的配件,以保证不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说明可能提供的服务方式、设施和手段方面的情况。

(五)安装竣工期限及地点

1.安装竣工期限

安装竣工期限不超过15天(包括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中标方须提前制定建设方案并经客户确认,建设方案须明确作业人员名单、作业负责人、建设计划、和安全应急措施。

2.安装地点

安装地点在哈尔滨铁路局职工培训基地。

(六)试验与验收

1.投标产品的试验与验收按照技术规格、设计标准、卖方和买方协商决定的技术要求、试验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根据卖方配件生产的能力和质量状况,买方根据需要可要求卖方增加必要的试验项目。

2.买方保留对投标产品厂家生产能力检查、考核的权力。有权进入招标产品制造场所以确认检查及试验的有效性,有权对招标产品各种生产操作进行核实。因生产工艺及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要求的情况,买方有拒收的权力。

3.产品验收合格后经验收人员签认后转为买方所有。

4.产品验收签认作为付款依据。但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解除质量保证条款所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各项保证责任。

(七)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良好和制造工艺优良,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技术条件所规定的要求。

2.质保期

产品的免费质保期按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共计24个月,产品的维护质保期引以为五年。

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责任而发生的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或由于性能、结构、加工制造不良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等原因造成配件修理、更换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担。

质保期内因配件原因造成事故的,卖方应按铁路总公司的有关规定支付罚款。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造成设备停用年累计达3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重大问题多次出现时,卖方应对所提供的产品的设计制造全过程进行重新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买方。

第三部分 技术资料

设备验收时中标人设备检修维护管理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

1、设备使用说明书5本(包括操作手册、设备维护建议、基础图、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润滑图、易损件明细等内容),并提供电子版内容。

2、中标人应在说明书中明确设备需定期检验、更换的部件,对定期检验周期、换油周期、常用易损件更换周期进行详细说明。

3、中标人应提供外购件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压力容器、传感器类的产品还要提供出厂时产品检定证书。

第四部分 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1.培训:制造厂家对买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护、编程等技术培训,直到设备进行正常工作状态和买方专业人员基本掌握了设备性能、操作和维护。

2.保修和售后服务: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第七包除外)或者依据合同约定(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件重新确定质保期。

3.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卖方免费负责。卖方自接到服务通知(传真或信函)始,24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

4.以上购置设备供货厂家负责运至三层楼的安装地点并安装调试。并需在2016年11月18日前供货。

以上对商务部分、技术要求、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有特殊要求或未明确的其他要求,投标方应予满足,解释权在哈尔滨铁路局车辆处。

哈尔滨铁路局哈基地2016年调整部分招标技术条件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1、投标方报价:包含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保等费用,为“交钥匙工程”报价。

2、企业资本:要求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需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2年内销售业绩证明有效影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许可证明。如核实业绩虚假,三年内不得进入哈局市场参与该类设备招标。如实地考察或经咨询设备结构、功能、技术参数等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的,取消本次招标资格。

4、商务信誉:下达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签定合同并在合同限定期限内供货, 如无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供货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扣款,到货后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最长不超过5个天),超期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扣款。超过到货期限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方承担,并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哈局市场该类设备投标。

5、质量信誉:资格预审时,如果投标方以往年度有签定合同未供货设备或到货后因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原因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取消投标方本次投标资格。

6、技术响应:资质审查文件中要对技术要求逐条响应,承诺条款要全面兑现,产品技术规格应与技术要求一致,若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

7、技术文件:投标方在资质审查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构造工艺、主要材料标准,设备及主要配件的有效检验报告、合格证,设备实物照片等。资质须依法合规,技术评审的设备名称和单位须与评审文件一致;资质转让合法,通过技术评审的资质转让应具备评审单位出具的同意资质转让文件。

8、制造标准: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所有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SO、ICE或中国GB标准。

9、先进程度:投标方产品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较高,易于维修,产品信誉好,售后服务及时,确保产品适用、可靠、先进、经济。甲方视需要优先考虑采用先进程度较高的产品。

10、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需扣除总标额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投标产品名称和总体技术要求

1.设备数量及用途

客车车辆电工模拟培训模型1套;客货车轮轴、轴承模拟培训模型1套;客、货车制动机模拟培训模型1套;客、货车转向架模拟培训模型1套。用于铁路车辆系统客、货车室内实训教学。

2.运行环境

环境温度:-25℃~+45℃

相对湿度:85%(+25℃)

3.额定输入电压:50Hz三相四线制AC380V±10%

额定输入功率:50KVA

额定输出电压:DC600V

控制精度:≤±5%

波纹因数:≤15%

DC600V额定功率:50KW

DC600V额定电流:83A

额定输出直流功率50KW

4. 设备参数

规格(长*宽*高mm):1700*700*800

承重:≧50kg

自重:≤300kg

材质:钢

5.技术要求

工作台达到设备的承重要求,有分解组装卡具,承重500公斤;运输设备要求安全、不损伤设备。

6.包含具体设备

6.1客车车辆电工模拟培训模型:DC600V综合控制柜、工作凳。

6.2客货车轮轴、轴承模拟培训模型: 仪器平台、工作凳。

6.3客、货车制动机模拟培训模型:制动阀分解组装台(客车)、制动阀分解组装台(货车)、试验台改微控、超生波探伤架、工作凳、相关配线。

6.4客、货车转向架模拟培训模型:货车转向架(运输安装)、客车转向架(运输安装)。

(二)安装要求

投标方负责设备设施的安装,并组织现场场地改造施工方进行改造安装。

(三)技术文件和清单

1.在技术文件中,投标者应注明产品的规格及图号。

2.所有技术文件、图纸都应使用中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

3.除技术规格中所规定的以外的详细要求和基础图函告买方。

(四)技术服务

1.投标人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咨询服务。在产品交付使用期间,根据用户需要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适宜的人员到产品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包括对用户的技术培训。

2.产品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产品厂家均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在买方发出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根据需要应在24小时内到段提供维修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的不合格配件及因此造成扩大破损部分的配件,以保证不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说明可能提供的服务方式、设施和手段方面的情况。

(五)安装竣工期限及地点

1.安装竣工期限

安装竣工期限不超过15天(包括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中标方须提前制定建设方案并经客户确认,建设方案须明确作业人员名单、作业负责人、建设计划、和安全应急措施。

2.安装地点

安装地点在哈尔滨铁路局职工培训基地。

(六)试验与验收

1.投标产品的试验与验收按照技术规格、设计标准、卖方和买方协商决定的技术要求、试验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根据卖方配件生产的能力和质量状况,买方根据需要可要求卖方增加必要的试验项目。

2.买方保留对投标产品厂家生产能力检查、考核的权力。有权进入招标产品制造场所以确认检查及试验的有效性,有权对招标产品各种生产操作进行核实。因生产工艺及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要求的情况,买方有拒收的权力。

3.产品验收合格后经验收人员签认后转为买方所有。

4.产品验收签认作为付款依据。但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解除质量保证条款所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各项保证责任。

(七)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良好和制造工艺优良,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技术条件所规定的要求。

2.质保期

产品的免费质保期按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共计24个月,产品的维护质保期引以为五年。

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责任而发生的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或由于性能、结构、加工制造不良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等原因造成配件修理、更换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担。

质保期内因配件原因造成事故的,卖方应按铁路总公司的有关规定支付罚款。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造成设备停用年累计达3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重大问题多次出现时,卖方应对所提供的产品的设计制造全过程进行重新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买方。

第三部分 技术资料

设备验收时中标人设备检修维护管理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

1、设备使用说明书5本(包括操作手册、设备维护建议、基础图、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润滑图、易损件明细等内容),并提供电子版内容。

2、中标人应在说明书中明确设备需定期检验、更换的部件,对定期检验周期、换油周期、常用易损件更换周期进行详细说明。

3、中标人应提供外购件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压力容器、传感器类的产品还要提供出厂时产品检定证书。

第四部分 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1.培训:制造厂家对买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护、编程等技术培训,直到设备进行正常工作状态和买方专业人员基本掌握了设备性能、操作和维护。

2.保修和售后服务: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第七包除外)或者依据合同约定(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件重新确定质保期。

3.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卖方免费负责。卖方自接到服务通知(传真或信函)始,24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

4.以上购置设备供货厂家负责运至三层楼的安装地点并安装调试。并需在2016年11月18日前供货。

以上对商务部分、技术要求、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有特殊要求或未明确的其他要求,投标方应予满足,解释权在哈尔滨铁路局车辆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模型 培训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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