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枣阳市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枣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枣阳市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枣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枣阳市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枣阳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枣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2: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枣阳市九龙涺九号楼二单元10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枣阳市九龙涺九号楼二单元1001室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152*****996
采购单位 枣阳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枣阳市书院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卫主任138*****727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哲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枣阳市九龙涺九号楼二单元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152*****996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枣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枣阳市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九龙涺九号楼二单元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X-202*****002

项目名称:枣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枣阳市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成本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截图);(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九龙涺九号楼二单元10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九龙涺九号楼二单元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九龙涺九号楼二单元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附后),并按以下要求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③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查询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申请。

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所提供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本公司鲜章。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民政局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25号        

联系方式:卫主任138*****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哲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九龙涺九号楼二单元1001室            

联系方式:刘工152*****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52*****9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保护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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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哲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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