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预重整及申报债权公告
受理预重整及申报债权公告
2024年11月28日,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对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预重整申请。2024年11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002破预2号决定书,决定受理对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预重整申请,并指定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组为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17时前向工作组申报预重整债权(申报地点为河南省许昌市天宝路中奥鑫天A座17A,联系人田杰律师188*****629,徐启超律师183*****911)。申报债权的,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预重整工作指引》规定的程序行使对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等权利。
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时间及开会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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