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供电段“测量仪器”询价采购公告

洛阳供电段“测量仪器”询价采购公告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测量仪器”询价采购项目公告(项目编号:LYGDDXJ******-A01)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电力变压器”询价采购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为:包件01:数字式接地电阻测量仪

包件02:接地电阻测及绝缘电阻测试仪

询价采购物资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文件。

如果《采购物资明细表》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洛阳供电段; 结算单位:洛阳供电段

2.交货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86号(洛阳供电段材料科)

3.交货时间:成交方根据订单要求接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送达指定地点。运杂费和包装费由成交方负担。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通知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5.质量保证期相关约定:报价人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质保期为自使用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后果及损失。

6.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7. 报价人报价的产品报价不得违反正常市场价格规律,恶意报价,一经发现按无效报价处理,并上报国铁集团进行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及考核。

8.凡有意参加询价报价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

三、其他要求以询价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四、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15:00时前,按照询价文件中“报价单”规定的格式,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各项报价最多保留2位小数),分包物资按询价包件分别报价。

2.报价单原件,代理与被代理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等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人资质响应文件及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代理商,其提供的被代理企业材料还应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以快递、当面送达或邮寄形式送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材料科相关询价联系人,密封件上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包件号。提交时间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逾期提交、多次提交或未按规定报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 报价单格式(详见“询价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单要填写完整所报价产品的“规格型号“)

4.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 未按交货时间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询价方工期,询价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赏询价方经济损失,询价方将按供应商管理办法上报国铁集团进行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及考核。

6.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人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379-********

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86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西院)材料科。

技术联系人: 供电技术科 许工 0379-********

电力技术科 江工 0379-********

邮编:******

五、采购规则:

1.本次询价物资设单项物资单价和包件最高限价,超出单项物资单价和包件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2.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报价人所有资格条件及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金最大的供应商。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测量仪器)

,郑州,洛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量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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