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11

项目概况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物业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服务需求

服务内容:

1. 公共秩序维护(需包含治安管理、车场管理、消防管理等)

负责维护楼内公共秩序;外来人员接待、查验和登记等。

2. 楼内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

包括楼内卫生间及领导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干部值班室、活动室、娱乐室、停车场等环境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

3、庭院及“三包”区域内清洁卫生、除雪;每年楼内低区域玻璃清洁两次,春季、秋季各一次。

4. 负责报刊、邮件收转管理。

5、负责各室内外照明、开关插座及各线路的一般性维修和养护工作。配合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对排水管道随时检查,如有堵塞或损坏应立即进行疏通及维修,保持构筑物排污正常。

一、总体服务要求

1、提供高服务、高标准、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采购人的物业进行维护和管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营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正常的工作环境。

2、物业服务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操守。

3、专业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4、确保办公环境舒适、楼内资产安全。

二、卫生清洁服务工作要求及标准

1、室外区域

序号 清洁内容 标准
1 清理地面、草坪垃圾 巡回保洁,每日两次
2 清理、清洁公共垃圾箱 巡回保洁,每日两次
3 地面 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污渍及香口胶
4 大门口、台阶、牌匾等 巡回保洁,每日清扫二次

2、卫生间区域

序号 清洁内容 标准
1 擦净(清洗)所有洗手间内镜面、洗手盘及云石台面 每日彻底清洁二次,巡回保洁
2 地台表面、便盆用消毒清洁剂清洁 每日彻底清洁一次,巡回保洁
3 清理废物箱(筐) 每日两次,巡回保洁
4 擦、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每周两次,巡回保洁
5 卫生间地面拖擦 每日两次
6 门、间隔、窗台等擦拭 每日一次
7 彻底清洗地、台、便盆(兜)、座(蹲)厕 每日彻底清洁两次,巡回保洁
8 楼内低区域玻璃清洁 每年两次,春季、秋季各一次。
9 清洗门帘 每月一次
10 本区域内其它位置(含本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清洁 巡回保洁,每半月彻底清洁一次

3、保洁服务工作标准:

地面:表面洁净、光亮、无积尘、无陈旧污迹、无烟头、无油迹及无垃圾。

墙面:无积尘、无陈旧污迹、及时清理不当的张贴。

各房间门、通道门:无陈旧污迹、光亮、手摸无尘迹。

不锈钢表面:光亮、无陈旧污迹。

装饰物:表面无积尘。装饰物的盆、座表面干净无积尘。

玻璃:洁净、无陈旧污渍、无水迹。

垃圾桶;:无垃圾爆满、表面无痰渍、无污渍、按规范消毒。

标识:保持干净,无不当张贴物。

4、卫生间保洁标准:

地面:无积尘、碎纸、垃圾、烟头、无积水、无尿迹、污迹。

洗手池:池壁无污垢、无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

水龙头:无印迹、无积尘、无污物。

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积尘,无污迹,

镜面、玻璃:无水点、无水迹、无尘土、无污迹。

便器:无尿碱水锈印(黄迹)、无污垢、喷水嘴应洁净、按规范消毒。

纸篓:污物量不超过2/3,内外干净。

墙面:无积尘、污迹。

顶板:无积尘、污迹、无蛛网。

隔板:无积尘、烟头、痰迹及垃圾杂物、扶手无积尘、无张贴物。

污水池:无砂泥、无污渍。

标识:保持干净,无不当张贴物。

5、清洁工具标准:

清洁工具:干净整齐、无积渍,分类使用并有分类标识,摆放整齐。

6、负责物业范围的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秩序维护服务工作要求

1、全天 24 小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实行24小时安全管理。

2、保安应严格按照全天24小时内每 1小时巡逻 1次的要求,做好巡查工作,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协助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做好排险工作。

3、非工作日和工作日的非工作期间,在岗保安应做好下班后的巡检工作,检查物业区域的门窗是否关闭、是否遵守采购人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4、当有突发情况需要疏散馆楼内人员时,要配合工作人员对楼内人员进行快速、有序的疏散。

5、维护采购人公共场所的秩序,发现有不良行为及时制止。

6、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各值班器械、用品、办公桌椅等公用物品。

四、维修维护

1、要求配备维修工(有电工证),能熟练全院水、电、暖及基础设施、生活办公用具简单维修工作。

2、对房屋质量等非物业服务范畴出现的问题,协助招标人进行联系和沟通。定期检查屋顶,发现屋顶防水层破裂、隔热板断裂缺损并及时告知招标人;

3、每年两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勘验检查并有记录,做到无隐患。

4、配合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对排水管道随时检查,如有堵塞或损坏应立即进行疏通及维修,保持构筑物排污正常;

5、化粪池定期巡查,要保持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物;

6、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定期检查。

7、每季度对地下井检查1次,清理井内泥沙和悬浮物,并彻底疏通,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污水排放管道(沟渠)应做到无杂物、不堵塞、无淤积;

8、院内零散搬运工作。

9、24小时备班,周末及节假日需至少一人值班。夜间出现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

五、食堂服务

食堂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责任重大。所有食堂人员接受物业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办公楼餐饮服务工作。按照规章制度和要求进行技能、流程等一系列培训。节假日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服务及配合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1、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工作人员、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必须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及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过期、变质的食品。餐具认真清洗、消毒,冰柜定期清理、除霜,生熟物品分开存放;做好食堂环境卫生及消除蟑、蝇、鼠工作。

3、必须按时供应采购人职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均衡;

4、库房摆放整齐,无异味。

5、上岗人员必须个人卫生整洁,不留长指甲,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要经常清洗干净。

6、提供服务仅限为采购内部,不得对外开展经营项目,食堂不得做其他用途。如需开展其他项目,必须向甲方申请,征得同意并交纳必要费用;

7、食堂工作人员在为采购人服务过程中,接触到有关采购人的情况,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8、下班前指定人员做好水、电、煤气、安全检查登记、食堂设备要经常栓查,排除安全隐患。

六、档案服务

按照采购人要求及国家档案整理规范等内容,结合保管期限划分、档案移交、档案数字化等工作实际装订、整理档案,要求装订牢固,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装订后文件应平整。

基本要求:

1、了解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熟悉档案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规定,能够独立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2、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文档整理能力,能够编写和整理各类档案文件和报告。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档案管理软件和电子档案系统的使用。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采购人相关部门和人员保持密切配合,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能够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七、服务地点及岗位配置(共计29人)

服务地址 部门 管理部 保安部 保洁部 维修部 食堂 档案室 合计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岗位 项目 经理 保安员 保洁员 维修员 食堂人员 档案服务人员
人数 1 8 5 1 6 8 29

1、项目经理:(1人)

要求: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管理证书及工作经验。

2、保洁员:(5人)

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态匀称、踏实肯干,认真负责,持健康证上岗。

3. 保安员:(8人)

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4、维修员:(1人)

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5、食堂人员:(6人)

(1)、主厨1人

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格证书.

(2)、副厨2人

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格证书.

(3)、面点1人、

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4)、食堂服务人员2人,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6、档案室服务人员;(8人)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文凭,

注:以上从业人员除了基本的业务培训还需要经过严格的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统一着装,佩戴胸牌。)

八、采购人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供应商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

5、协助供应商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6、向供应商提供管理用房(产权属采购人),由供应商无偿使用。

7、按实际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重做未达到标准的工作,供应商必须服从。

8、一般性维修项目属正常损耗的维修配件、养护物料(如插座、灯具等)由采购人提供;

九、供应商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管理计划,制定各种应急预案;

4、供应商须按期提供服务,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

5、供应商严格保守采购人的工作机密。

6、供应商负责保管好采购人提供的建筑及设备资料,并严加保管登记归档。

7、供应商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牢固树立为采购人服务的思想意识。

8、供应商因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报采购人同意

9、供应商应节约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

10、供应商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

11、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并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管理。

12、供应商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采购人同意。

十、其他要求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需要维修时,协助采购人制定更新改造计划,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出资维修或更新改造。

4、中标单位应按照相关国家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交纳五险供应商必须保证全体员工工资不能低于现行阜新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需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因素中。

5、合同期内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购单位不予调整物业费金额,报价时请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6、物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十一、费用构成:

1、物业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物料劳保费。

2、佣金

3、税金。

4、报价要求:报价中应包含人员的工资、社保、加班补贴、高温费、考核奖、服装、装备、税收等费用。工作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

5、中标方不得将本项目转让和转包第三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海州区中华路东段28号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
邮箱地址:fxggzycgb001@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明
电 话:04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