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4年3月31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的《永康市工业经济三年规划》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严格落实实施计划,确保程序到位。
三、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4年度永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docx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标签: 政府重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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