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科及NICU有创呼吸机院内采购公告

新生儿科及NICU有创呼吸机院内采购公告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对新生儿科及NICU有创呼吸机YLSB*******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生儿科及NICU有创呼吸机

二、项目编号:YLSB*******

三、项目采购控制价:¥33万元,本项目只接受等于或低于采购控制价的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采购办公室(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后勤辅助楼二楼)领取采购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或相关资料;

3.厂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相关资料;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完整附页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设备需要提供相关说明如:国家药监局网站说明等);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代表授权书;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的完税证明、授权代表近半年内的个人社保证明及明细);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厂家授权书;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辅助楼二楼会议室(同时提交电子版采购文件)。

九、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

十、评审地点: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辅助楼二楼会议室。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7-********

监督投诉电话:0757-********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院内采购文件.doc">新生儿科及NICU有创呼吸机YLSB*******院内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有创呼吸机 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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