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湾街道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项目的意见征询公告
关于新湾街道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项目的意见征询公告
关于新湾街道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项目的意见征询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办事处将于近期就新湾街道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拟适用的有关采购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QTCG-GK-2024-294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2、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
6、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6日
2、意见递交方式:请提出意见和理由的潜在供应商或相关专家于2024年12月16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57*****572。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杨工
5、联系电话:157*****572
6、联系邮箱:**********@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稿--新湾街道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项目.pdf (506.1 KB)
意见征询公告附件.docx (19.9 KB)
标签: 入河入海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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