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清运处理二次公告

污泥清运处理二次公告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将对四川瑞致电工钢有限公司采购的污泥清运处理项目进行公开议价,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要

1.项目编号:ZB202*****02259

2.项目名称:污泥清运处理

3.采购类别:内部工序功能性承包(对方仅提供人工,按劳务办理;仅为物料供应、按物资采购办理)

4.项目内容及要求:

4.1项目内容:承揽方须将委托方厂区(地址:金堂县工业园区石子岭路 18号)内水处理压滤污泥清运到指定的处置场地进行合规合法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焚化、填埋、物理处理等),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4.2项目要求:

4.2.1根据委托方提前通知时间在两天内将堆放的污泥进行清运处理,清运处理过程需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清运处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产生的环保安全等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承揽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4.2.2承揽方在委托方厂区进行清运工作需遵守委托方厂规厂纪,服从委托方相关管理工作,在清运结束,必须做到三清退场,气保站、有限空间作业达到入场前的安全、环保要求。

4.2.3承揽方需向委托方提供运输资质、生产处理相关资质、生产处理工艺说明等资料,同时做好污泥清运处理的登记工作向委托方提供处置图片,以备相关部门检查,由于承揽方资质等原因导致相关部门检查不合规的罚款均由承揽方全部承担。

4.2.4承揽方在委托方厂区内转运污泥时必须保证转运过程的安全,若因承揽方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则由承揽方自行负责;若承揽方在转运过程中造成委托方设备设施损坏,由承揽方负责维修或进行赔偿。其余要求详见本文件《标的需求一览表》、《议价要求》;

5.承揽期限:2025-01-01—2025-12-31(具体处置时间按委托方通知执行,承揽方须在接到转运通知2日内对委托方的污泥进行清运)

6.服务地点:四川瑞致电工钢有限公司

7.结算方式:先服务后付款,清运处理后,承揽方根据双方确认实际清运、处置量向委托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收到发票经挂账后,以6个月内银行承兑方式支付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需提供完整的转运资质和污泥处理资质(有环评备案或批复);2、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执行力。

三、获取议价文件及时间要求

1.投标人代表于2024-12-16 14:40:00前,登录钢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9.23.202.49:8080),在线购买议价文件。

2.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2-16 14:40:00,开标时间为2024-12-16 14:40:00。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议价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钢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钢城集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方能参与投标。

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组织方联系人: 邱鹏宇

电 话: 135*****851

采购方联系人: 王丽

电 话: 158*****383

附: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服务地点

执行时间

备注

1

2025年度污泥清运处置服务

170

委托方指定地点

2025-01-01-2025-12-31(承揽方须在接到转运通知2日内对委托方的污泥进行清运)

不含税包干单价(包含装车、转运、处置、清理等),税率6%,为暂估数量,据实结算

议价要求:1.报价为不含税包干单价(包含装车、转运、处置、清理等费用),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2.在委托方指定地点进行装车;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款执行,承揽方按质、按量提供服务,满足委托方要求,否则按合同含税金额的5%扣违约金。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因承揽方问题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揽方负责赔偿;4.报价要求:议价单位须针对所有项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5.本项目按报价单价进行评审,拟定一家成交单位;6.议价单位取得承揽资格后,须按委托方要求签订承揽合同,同时还须签订《污泥运输安全协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单位: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运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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