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海关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项目采购信息公告第2次

海城海关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项目采购信息公告第2次

  根据《汕头海关非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城海关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城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广富路西段993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海城海关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项目。

  四、服务项目具体内容:

  (一)为海城海关公务车辆提供定点加油服务。

  (二)配合海城海关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落实一车一卡管理,每张加油卡只能对应一辆固定车辆使用,加油时,供应商有义务核对加油卡对应的车辆号码,确保车卡相符。

  五、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方式)。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0元(据实结算)。

  七、服务期限:2年。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准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报名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请带原件备查)到海城海关办公室(205房)办理报名手续。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联系人:吕同志;联系电话:0660-*******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00。

  专此公告。

  海城海关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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