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资〔2024〕110号)文件要求,对我单位一批仪器设备分别使用已有12-17年,均已超过了额定使用年限,设备老化严重,现进行公开报废处置。请有意向参与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资产处置公示期 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结束。

????二、参与公司须有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资质,公司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hbssthjjc@163.com。

????三、公示期结束后,我单位通知参与公司到现场查看实物完成报价工作,出价最高的为中标公司。
????四、竞价结束后,我单位与中标公司签订回收协议,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费用缴纳和资产处置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0311-******** 联系人:李玉芳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101*****1175150.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hbepb.hebei.gov.cn/hbhjt/zwgk/fdzdgknr/qita/101*****1175150.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资产 处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