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服务器采购竞价公告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服务器采购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服务器采购)

项目编号:620*****15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怀宗炎 180*****01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17 09:00 - 2024-12-17 09:46

采购单位: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桂林市传染病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服务器/Server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服务器/Server; 内存容量:配置≥512GB 3200MHzDDR4内存;内存插槽数量≥32个,最大内存可扩展至4TB;硬盘容量:配置≥5块1.92TB SSD数据盘;型号:泰山200(2280);网络:最多支持≥10个PCIe扩展插槽;配备≥4个GE端口和2个10GE端口(包含2个万兆多模光模块);;CPU:配置≥2颗国产化CPU处理器,单颗CPU主频≥2.6GHz,核数≥32核,;电源:配置冗余电源。提供≥1张专业raid卡,缓存≥1G,支持RAID0/1/5/6/10。配置支持热插拔冗余风扇模块和白金级冗余电源模块,单电源功率≥800W。;

次要参数要求:
2台 ******.00 华为/Huawei

买家留言:请仔细核对需求参数,在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参与竞价。

附件: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服务器采购)需求参数.docx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需上传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2、供应商需上传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原厂盖章,原件签订合同时提供)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秀峰区 丽君街道 桂林市中隐路38号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日内。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后起 7天内。 2.交货地点: 桂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保管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随配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送货上门服务、现场安装调试、保修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培训、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2.对于竞价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质量及服务保证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等于或优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 3.成交后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竞价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供应商向制造商支付,供应商可视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4.供应商需上传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原厂盖章,原件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功能要求有进行全面测试的权利,若测试结果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视为不合格产品,视为恶意竞标,成交无效,且无条件退货,并上报采购监督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5.保修服务:原厂三年保修服务,支持全年365天上门响应能力,要求以上服务为原厂服务,为确保以上服务真实有效性,验收时需提供原厂400或800售后服务热线对服务内容进行核验;
售后服务 1.负责送货上门、负责提供产品原厂工程师现场安装、安装调试服务、负责技术培训和36个月远程服务。 2.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政策,提供原厂质量保证期≥3年(分项货物或配置有明确要求的按分项要求;生产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更长的按生产厂家的承诺),按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在质量保证期由中标人对出现的任何故障及损失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并负责对供应货物进行软件更新升级、系统维护和远程服务。 4.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性能故障检修三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中标人无偿更换新设备。 5.中标产品需在超融合平台上运行,中标人免费将原有业务系统迁移到超融合平台;因系统环境要求,中标人需免费提供国产操作系统(统信、欧拉等由用户选择),国产数据库(高斯、南大通用等用户选择)并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必须满足医院信息系统需求,并配合医院新系统数据库适配工作。 6.维修响应:售后服务要求7天×24小时工作制,中标人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若不能修复须有合理应对方案。 7.质量保证期满后,终身维护并提供远程技术协助服务,且以市场最优惠价格提供上门维修和备件更换、软件更新升级,且承诺用户。 8.供应商需上传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内容需满足本项以上条款;
验收方式 1.检查服务范围 根据竞价文件和合同检查产品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2.其他验收要求按采购平台《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17〕732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 3.验收过程中如有异议,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部门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送采购方,政府拨款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按照相关采购付款流程一次性付清全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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