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河东区第七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东区第七幼儿园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4: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 ||
预算金额 | ¥4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东区第七幼儿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泰昌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项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工 022-******** | ||
附件: | |||
附件1 | 获取文件登记表及开票申请.rar |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东区第七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4-CF-124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第七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幼儿园楼道内、班级内、楼内各附属房间、楼外园内的卫生保洁;幼儿三餐两点制作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8.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供应商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磋商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方式:网络或现场获取,请将磋商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仅限公对公),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21*****04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万新庄支行),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CZC-2024-CF-124文件费”;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文件登记表及开票申请填写完整发送至hcg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获取HCZC-2024-CF-124文件(单位名称)”,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河东区第七幼儿园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泰昌路2号
联系方式:项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联系方式:田工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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