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防灾防损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防灾防损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防灾防损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东大门(区环卫站北侧)或通过邮箱ynhlhz@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4-51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防灾防损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其中标段一:*****.00元;标段二:*****.00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采购清单如下,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
标段一:昌宁支分公司需采购一家传媒广告类供应商为人保财险昌宁支公司制作以下物资。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单 | 张 | 0.25 | |
宣传围裙 | 个 | 6.5 |
标段二:昌宁支公司需采购一家森林防灾防损物资供应商为人保财险昌宁支公司提供以下物资。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水带框 | 10 | 个 | 285.00 |
体能服(陆军) | 210 | 套 | 65.00 |
武警作训靴 | 150 | 套 | 186.00 |
冬作训服 | 110 | 套 | 245.00 |
油锯零配件(油锯链条) | 3 | 副 | / |
注:投标人仅可选取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7.质保期:一年。
8.合同履行期限: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9.付款方式:货物验收无误后一次性结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磋商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存在关联关系需参照总公司下发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干部、员工关系企业与公司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中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0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地点: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报名时段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发送到ynhlhz@163.com邮箱或到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东大门(区环卫站北侧)进行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2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标段一:700.00元;标段二:7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900*****0522331
注:磋商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为准。(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磋商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公司缴纳。
4.监督部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路10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东大门(区环卫站北侧)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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