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智慧交通二期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望城区智慧交通二期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本次为望城区智慧交通二期项目。本项目在前期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对涉及48个路口前端设备进行补缺,主要新建红绿灯控路口1个,新增电子警察 28 个,新增监控球机48个,新建智能信号机39个。本项目涉及路口现状无光纤链路,后续48条链路由数据资源中心进行保障到位。本项目不涉及软件平台开发,不涉及后台存储建设,本次新增设备全部接入智慧交通工程一期现有平台。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80天内完成
2.交货地点: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指定地点。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项目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5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2.施工要求
2.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及协调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施工期间和运维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和采购人及采购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4 中标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中标人成立以其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不少于 1 人的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标人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5 施工管理工作由中标人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的深化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由中标人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须经采购人和使用方审核批准。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产品应该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如果因为知识产权纠纷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3.2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三年。本项目所有软硬件产品质(维)保期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3质(维)保期内,中标人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系统维护、故障检修,以保证硬件设备和各项系统正常运行。
3.4质(维)保期内发现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质(维)保期内因维修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人员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5质(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或维护、提供备用设备,及时解决故障,不得影响采购人及实际使用方的正常使用。质(维)保期内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软件和产品提供免费升级的版本。质(维)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及实际使用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6中标人的工程师驻场服务:由中标人指派合格的工程师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地点为采购人及实际使用方提供持续的运维(售后)服务。驻场工程师和采购单位的工程师一起在项目现场工作,熟悉实际使用方的内部流程和需求,熟悉采购人的网络状况,长期专注于实际使用方现有产品和技术,可以协助实际使用方预防重大故障的发生,或者在发生故障时可以快速解决故障。驻场工程师满足7*24小时不间断的售后技术支持的要求,不少于1人,时间不少于6个月。
3.7培训服务:中标人需安排专业技术工程师对负责相关系统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和基本日常使用方面知识培训,对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正式的技术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开设不同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
3.8上述所有服务,3年质保期后采购人终身享受中标人提供的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的上门服务。
4.运维(售后服务)要求
4.1运维要求
4.1.1制定定期维护计划。
4.1.2制定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4.1.3技术支持人员在解决故障时,要最大限度保护好数据,做好故障恢复的文档,力争恢复到故障点前的业务状态。对于“系统瘫痪,业务系统不能运转”的故障级别,如果不能于2小时内解决故障,将在12小时内提出应急方案,确保业务系统的运行。故障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说明故障种类、故障原因、故障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故障损失等情况。
4.1.4现场服务支持规范。运维服务人员要做到耐心、细心、热心的服务。工作要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反馈、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流程操。现场支持工程师应着装整洁、言行礼貌大方,技术专业,操作熟练、严谨、规范;现场支持时必须遵守用户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现场支持工程师在进行现场支持工作时必须在保证数据和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现场支持时出现暂时无法解决的故障或其他新的故障时,应告知用户并及时上报负责人,寻找其他解决途径。故障解决后,现场支持工程师要详细记录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提出人和问题描述,并形成书面文档,必要时应向用户介绍故障出现的原因及预防方法和解决技巧
4.1.5突发事件应急策略
系统运维应急方案是对中断或严重影响业务的故障,如宕机、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在2小时内恢复业务系统,将损失降到最低。在系统维护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出现将是很难完全避免的,针对这种情况,承建单位应设计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策略。
系统巡检人员要定期规范检查各应用软件运行情况,同时做好日常的数据增量备份和定期全备份。对发现的问题在报各级负责人的同时,要协调相关资源分析问题根源,确定解决方案和临时解决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问题得到稳定或彻底解决后,要形成问题汇报,避免以后类似重大紧急情况的发生。
对发现的问题在报负责人的同时,要协调相关资源分析问题根源,确定解决方案和临时解决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问题得到稳定或彻底解决后,要形成问题汇报,避免以后类似重大紧急情况的发生。
4.2 技术支持
4.2.1中标人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技术方面在采购人下达任务和要求后48小时内需更换维修到位;
4.2.2其他方面工作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4.3 故障响应
4.2.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4.2.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1.本项目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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