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水新能抚顺10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示范地质勘察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询比招标公告
辽水新能抚顺10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示范地质勘察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询比招标公告
辽水新能抚顺10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示范项目
地质勘察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致各报价人:
辽水新能抚顺10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示范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由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对该项目勘察中的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进行询比采购,采购事宜如下:
1、工程概况与采购内容
1.1工程名称:辽水新能抚顺10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示范项目
1.2工程概况:“辽水新能抚顺10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地点为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
工程地质勘察钻探工作地点位于新宾县八宝村小荒沟林地内,钻探场地及设备上山临时道路占用各类林地面积约6亩,需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经林业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钻探作业。
1.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勘察临时作业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临时用地外业调查、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如需要)、编制林木采伐作业报告书并协助询价人完成相关的林业用地审批手续。
1.4计划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上述采购内容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2、报价人资格、资质条件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3报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具备至少一项类似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3.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日8: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报价文件扫描件汇总至一个文档发送至********@qq.com。
3.2报价文件组成(所有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
①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报价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④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⑤相关业绩证明至少一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⑥报价单(详见附件1)。
3.3本次采购限价为人民币7万元整,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3.4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文件经审核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联系方式
询价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季旭
电话:138*****990
纪检监督电话:024-********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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