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采购项目二年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饮用水采购项目二年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华蓥市人民医院,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华蓥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项目(二年)。

2.项目编号:HRY-CGK-******-07

3.竞争性谈判内容:华蓥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目录所载全部内容。

4.竞争性谈判价格:根据医院给出的价格,采用降百分率的方式竞价。

5.项目供货要求:必须满足随时供货的要求。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7.竞争性谈判规则:见附件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三、供应商确定办法

根据医院给出的最高限价(单价),采用降百分率的方式竞价,最低价者中标。(如报价下浮10%,则在响应文件报价表中报价处填写10%)。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华蓥市境内必须有营业点,具有有效的取水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卫生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出不合格纯净水,也未被处罚;

4.提供有关桶装饮用水生产资质批文相关检验报告,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塑料桶(盖)生产厂家资料及检验报告;以及2024年近两个月的水质检测报告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要求及其它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盖鲜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单位及数量,采购单位在本项目开标前予以保密。须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现场报名地点:华蓥市人民医院综合楼1楼采购科(华蓥市望月街27号)。

4.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六、质疑和澄清

投标人对公告有异议,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蓥市人民医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事实依据,采购人不接受猜测性的、无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质疑。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则表示对招标公告的完全接受,不得在开标过程中对招标公告提出质疑。

采购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补遗或更正,并在“华蓥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竞争性谈判公示

1.竞争性谈判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八、竞争性谈判方式

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华蓥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十、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1.电话:0826-*******

2.联系人:向先生、贺先生。

附件:1. 华蓥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项目(二年)竞争性谈判招标目录参数及竞争性谈判规则。

2. 报价函、报价表、承诺函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华蓥市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华蓥市人民医院

饮用水采购项目(二年)竞争性谈判招标目录参数及竞争性谈判规则

华蓥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目录

序号

种类

数量

规格

控制单价(元)

备注

1

桶装水

1桶

≥18.9L

8


2

瓶装水

1件(24瓶)

≥350ml

30


3

纸杯

1000个

230ml

50


一、采购目录

二、招投标规则

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中标单位的供应质量,同时杜绝恶意低价中标的事情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则:

1.各投标人请将报价函、报价表和承诺函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并单独递交,并标注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要求以上文件都盖鲜章)。

2.投标人供应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要求。

3.投标(报价)者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算成本(包括税费等所有费用),做到合理报价。

4.本次招标报价最低者中标。(采取低价中标方式,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者中标。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由评审小组发起再次报价,以第一轮最低报价作为最高限价进行第二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为止。请各投标人自备1份以上报价表(第 次)并加盖鲜章)。

5.投标人现场提供资料并要求密封包装(包括资格响应文件正副本各1套、技术响应文件正副本各1套、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加盖鲜章)。

6.为了杜绝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诚信履约,供应商须在开标时一次性缴纳现金2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开标后,中标者则将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则立即退还。(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诚信履约)

7.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不能满足该项目供货要求,项目款不予结算,且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允许参加医院组织的招标活动。


附件2

一、报价函

华蓥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首轮总报价(扣率%)为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及服务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表(首轮)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

下浮(扣率%)

备注

1





2





3





下浮(扣率%):

注:下浮比率均用百分比表示,所报下浮比率后的价格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第 次)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

下浮(扣率%)

备注

1





2





3





下浮(扣率%):

注:1.供应商自行打印此表格,携带单位公章做好谈判过程中(轮次)现场(第二次/最后)报价准备。

2.下浮比率均用百分比表示,所报下浮比率后的价格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3.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承诺函

华蓥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单位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报价、成交作无效处理。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1.国家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事业单位参与不提供);

3.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

备注: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资料、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截图资料及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资料的真实性以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成交供应商若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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