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仓山区某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2024年仓山区某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询价公告

【2024年仓山区某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仓山区某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承担食堂就餐人员中餐用餐(晚餐预订);前厅椅凳、地板及后厨每天消杀;餐具清洗、勤杂、收银等食堂日常服务工作。承接临时性工作用餐、临时接待加餐用餐(费用另计)。

1.2合同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乙方如需续约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双方确认续约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最多续约两次。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则本合同不再延续。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业主合同存续的基础上,如遇甲方与业主合同因故提前解除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服务费按实际天数进行结算),若因乙方过失导致业主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1.3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为100%。

1.5采购内容:厨师1人、副厨1人、服务员1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不含税参选总价限价为21.60万元,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2.

2.1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卫生、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等食堂管理方面的不良记录。

2.1.5参选人应承诺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其他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保险类型为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或其组合),从业人员每人总保额不低于150万元。并于中选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原保险合同到期后向中通阳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完成购买。参选人未按承诺购买保险,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需提供承诺函。

2.1.6参选人应承诺本项目服务人员需严格按照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

2.1.7参选人应承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食堂运营团队的组建、到位、交接等工作。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询价文件获取

1.

2.

3.

3.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参选人将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信息以PDF格式加盖公章扫描发至邮箱:linxm.fj@chinaccs.cn】。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

4.3 递交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通服大厦六楼,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4.4 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4.5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5.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通服大厦6层

邮 编:******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方式:0591-********

电子邮件:linxm.fj@chinaccs.cn

,仓山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山区某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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